科技创新合作区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天山北路(汕樟路-潮汕路,含梅溪河大桥)修建性详细规

科技创新合作区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天山北路(汕樟路-潮汕路,含梅溪河大桥)修建性详细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称“采购人”)委托,对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天山北路(汕樟路-潮汕路,含梅溪河大桥)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544-ZQSH-ZB-160019

二、项目名称: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天山北路(汕樟路-潮汕路,含梅溪河大桥)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暂定):128.00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为准);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序号

采购内容

完成期

最高限价

1

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

7个日历天

人民币65.00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为准)

2

天山北路(汕樟路-潮汕路,含梅溪河大桥)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

7个日历天

人民币63.00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为准)


备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含)以上资质;

3.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告知函落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开具有效,查询期限为近三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

(1)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

(2)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3)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复印件;

注:报名时投标单位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或无原件或原件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汕头市东厦路30号8楼8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人民币),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4日上午9时30分(9: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2楼会议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1月14日上午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东厦路30号2楼会议室

十二、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汕头市金平区城乡和住房建设局

联系地址:汕头金平区利安路1号昇达大厦6楼

联系人: 余女士

联系电话:****-********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8*****933

传真:****-********

联系地址:汕头市东厦路30号8楼808室

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汕头分行

帐 号:****************606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编制 详细规划 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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