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承办厦门市第十八届高校“未来导游之星”大赛的询价采购公告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承办厦门市第十八届高校“未来导游之星”大赛的询价采购公告
我局拟通过公开询价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承办厦门市第十八届高校“未来导游之星”大赛。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第十八届高校“未来导游之星”大赛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16.6万元以内,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服装、资料、师资、场地、宣传、税收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二、项目要求
(一)执行第十八届高校“未来导游之星”大赛,认真落实大赛方案,动员我市旅游院校积极组织学生参赛,并做好参赛选手的选拔推荐工作。
(二)根据大赛方案对选手开展决赛赛前强化培训,提供师资、场地等后勤保障。
(三)做好决赛现场直播互动工作,组织旅游企业、导游、院校学生等场外人员通过直播平台实时观看比赛,参与现场互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三)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要求
(一)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报价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二)服务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询价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要求只能有唯一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五、投标文件
(一)投标单位根据以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在整体预算方案及资格说明材料上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二)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
(1)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说明;
(2)整体预算方案;
(3)大赛执行方案;
(4)服务团队配置等材料;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投标文件必须加盖公章且密封。
六、合同签订
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规定确定中标单位并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应与采购内容完全相符,并有违约责任条款。
七、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请投标单位务必于2024年10月31日17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以快递的方式送达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且注明:厦门市第十八届高校“未来导游之星”大赛项目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95 -17号619室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0592-*******
附件:厦门市第十八届高校“未来导游之星”大赛工作方案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
厦门市第十八届高校“未来导游之星”大赛工作方案
一、项目名称
厦门市第十八届高校“未来导游之星”大赛
二、项目主题
品质旅游 悦享厦门
三、目的及意义
为助力厦门“旅游品质年”行动,推动厦门旅游品质好上加好、优中更优,全力打造全国旅游服务品质标杆城市,今年,厦门市高校“未来导游之星”大赛将以“品质旅游 悦享厦门”为主题,汇聚全市各旅游院校优秀未来导游人才,发掘厦门丰富多元的文旅产品,争当厦门文旅推荐官,营造近者悦、远者来,主客共享的城市空间,让厦门城市文旅宣传更具新意,更有魅力。
同时,以“未来导游之星”大赛为契机,为各院校提供交流学习的平台,加快培育文化旅游行业新生力量,主动担负新的文化使命,为厦门旅游业持续发展挖掘优秀旅游后备人才。
四、比赛项目内容及形式
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一)初赛
初赛由各院校自行组织,形式不限,最终选拔或推荐3-5名选手参加复赛。
(二)复赛
复赛主要环节为:主题讲解、文旅推荐官、才艺展示等三个环节,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集中进行评比,选拔前20名选手进入决赛。
(三)赛前培训
邀请专家、资深导游等对进入决赛的选手进行培训指导,以老带新,帮助选手讲好厦门故事,激发选手挑战自我、施展才华的热情,发挥出最佳水平。
(四)决赛
1.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集中进行,通过抽签进行比赛,评委当场评分。
2.决赛包括:自我介绍、主题讲解、短视频展示、才艺展示等四个环节。
3.决赛现场将采用线上直播互动方式进行,旅游企业、导游、院校学生等场外人员可通过直播平台实时观看比赛,参与现场互动。
五、参赛对象及要求
(一)参赛对象
厦门各大中专院校相关专业在校学生,以院校为单位校内选拔,报送复赛选手参赛。
(二)参赛要求
1.选手年龄不小于16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旅游。
2.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个人才艺表现力。
3.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关注旅游的热情、服务游客的意识。
4.不受其它合约约束并能保证参加本次大赛相关活动。
六、评委组成
评委团由我市旅游、历史、文化领域等相关专家学者以及旅游企事业资深人士组成。
七、比赛安排
2024年 10月底 各院校组织选拔、报送选手名单
2024年 11月初 各院校报送参加复赛选手参赛资料
2024年 11月中 复赛(2天)
2024年 11月底 决赛选手线下指导
2024年 12月初 各院校报送参加决赛选手参赛资料
2024年 12月中 决赛(1天)
八、奖项设置
1.第十八届厦门高校“十佳未来导游之星”10名;
2.单项奖5名(最佳创意奖、最佳口才奖、最佳才艺奖、新锐潜力奖和最具人气奖);
3.优秀奖若干名;
4.三项团体奖:最佳团体奖、优秀团体奖、优秀组织奖;
5.“十佳未来导游之星”的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
我局拟通过公开询价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承办厦门市第十八届高校“未来导游之星”大赛。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第十八届高校“未来导游之星”大赛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16.6万元以内,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服装、资料、师资、场地、宣传、税收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二、项目要求
(一)执行第十八届高校“未来导游之星”大赛,认真落实大赛方案,动员我市旅游院校积极组织学生参赛,并做好参赛选手的选拔推荐工作。
(二)根据大赛方案对选手开展决赛赛前强化培训,提供师资、场地等后勤保障。
(三)做好决赛现场直播互动工作,组织旅游企业、导游、院校学生等场外人员通过直播平台实时观看比赛,参与现场互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三)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要求
(一)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报价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二)服务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询价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要求只能有唯一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五、投标文件
(一)投标单位根据以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在整体预算方案及资格说明材料上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二)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
(1)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说明;
(2)整体预算方案;
(3)大赛执行方案;
(4)服务团队配置等材料;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投标文件必须加盖公章且密封。
六、合同签订
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规定确定中标单位并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应与采购内容完全相符,并有违约责任条款。
七、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请投标单位务必于2024年10月31日17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以快递的方式送达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且注明:厦门市第十八届高校“未来导游之星”大赛项目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95 -17号619室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0592-*******
附件:厦门市第十八届高校“未来导游之星”大赛工作方案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
厦门市第十八届高校“未来导游之星”大赛工作方案
一、项目名称
厦门市第十八届高校“未来导游之星”大赛
二、项目主题
品质旅游 悦享厦门
三、目的及意义
为助力厦门“旅游品质年”行动,推动厦门旅游品质好上加好、优中更优,全力打造全国旅游服务品质标杆城市,今年,厦门市高校“未来导游之星”大赛将以“品质旅游 悦享厦门”为主题,汇聚全市各旅游院校优秀未来导游人才,发掘厦门丰富多元的文旅产品,争当厦门文旅推荐官,营造近者悦、远者来,主客共享的城市空间,让厦门城市文旅宣传更具新意,更有魅力。
同时,以“未来导游之星”大赛为契机,为各院校提供交流学习的平台,加快培育文化旅游行业新生力量,主动担负新的文化使命,为厦门旅游业持续发展挖掘优秀旅游后备人才。
四、比赛项目内容及形式
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一)初赛
初赛由各院校自行组织,形式不限,最终选拔或推荐3-5名选手参加复赛。
(二)复赛
复赛主要环节为:主题讲解、文旅推荐官、才艺展示等三个环节,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集中进行评比,选拔前20名选手进入决赛。
(三)赛前培训
邀请专家、资深导游等对进入决赛的选手进行培训指导,以老带新,帮助选手讲好厦门故事,激发选手挑战自我、施展才华的热情,发挥出最佳水平。
(四)决赛
1.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集中进行,通过抽签进行比赛,评委当场评分。
2.决赛包括:自我介绍、主题讲解、短视频展示、才艺展示等四个环节。
3.决赛现场将采用线上直播互动方式进行,旅游企业、导游、院校学生等场外人员可通过直播平台实时观看比赛,参与现场互动。
五、参赛对象及要求
(一)参赛对象
厦门各大中专院校相关专业在校学生,以院校为单位校内选拔,报送复赛选手参赛。
(二)参赛要求
1.选手年龄不小于16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旅游。
2.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个人才艺表现力。
3.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关注旅游的热情、服务游客的意识。
4.不受其它合约约束并能保证参加本次大赛相关活动。
六、评委组成
评委团由我市旅游、历史、文化领域等相关专家学者以及旅游企事业资深人士组成。
七、比赛安排
2024年 10月底 各院校组织选拔、报送选手名单
2024年 11月初 各院校报送参加复赛选手参赛资料
2024年 11月中 复赛(2天)
2024年 11月底 决赛选手线下指导
2024年 12月初 各院校报送参加决赛选手参赛资料
2024年 12月中 决赛(1天)
八、奖项设置
1.第十八届厦门高校“十佳未来导游之星”10名;
2.单项奖5名(最佳创意奖、最佳口才奖、最佳才艺奖、新锐潜力奖和最具人气奖);
3.优秀奖若干名;
4.三项团体奖:最佳团体奖、优秀团体奖、优秀组织奖;
5.“十佳未来导游之星”的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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