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比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及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比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年7月29日,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川0522破申4号决定书,决定受理泸州市瑞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泸州市国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泸州市尚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泸州市恒馨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上四家公司合称”瑞馨公司“)破产预重整一案,并于2024年8月12日作出(2024)川0522破申4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泸州开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州市瑞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泸州市国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泸州市尚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泸州市恒馨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管理人。
现为提高破产预重整工作效率,临时管理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现公告如下:
债务人基本情况
泸州市瑞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22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住所地合江县合江镇少岷路新区(四转盘禾田小区一号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791******Q,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泸州市国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10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住所地泸州市江阳区瑞丰公馆小区2号楼2单元2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563******W,经营范围: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泸州市尚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9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住所地泸州市江阳区华阳街道泸宜路13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6AM37XXR,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房地产经纪;停车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酒店管理;家政服务;日用电器修理;城市绿化管理;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泸州市恒馨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30日,注册资本50万元,住所地合江县合江镇少岷北路31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98******H,经营范围: 物业管理;清扫保洁服务;庭园绿化;车辆停放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中介机构工作范围
(一)审计机构
审计工作包括在预中证期间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应临时管理人的授权接管、清理账册等;
2、应临时管理人要求协助核实个别债权;
3、对应收债权的追收及其他事项发表审计意见,并附带逐笔整理相关合同、结算单、判决书、催收凭证等;
4、截止预重整受理之日,对债务人全部的出资、资产、债权、债务、所有者权益等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5、对亏损项目及可疑交易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6、对是否具有破产法规定的特定情形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具体情形由临时管理人另行书面确认);
7、对预重整受理之日起至重整受理之日期间的债务人财务状况进行补充审计,并出具相关正式报告;
8、根据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相关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9、人民法院与临时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审计事项;
具体工作范围最终以临时管理人书面要求为准。
(二)评估机构
评估工作包括在预重整及重整期间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对债务人的存量资产的市场价值和清算价值进行评估;
2、对经司法文书确认或经临时管理人确认的债务人资产价值进行评估;
3、对待开发资产的市场价值或者清算价值进行评估;
4、法院受理破产重整后,以审计调整后报表出具新的评估报告;
5、出具对债务人负债偿还能力的分析报告;
5、根据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相关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6、临时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涉及债务人资产的评估服务。
具体工作范围最终以临时管理人书面要求为准。
三、比选程序
1、本公告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17:00时,凡在该期间内现场提交报名材料且符合报名要求的,为候选机构;
3、临时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机构过往业绩、破产案件经验、本案工作时限、本案工作方案及计划、报价等,择优确定中选中介机构。比选结果在全国企业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异议期为三个工作日。未被选中的机构,临时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4、公示异议期内无人提出异议的,临时管理人将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机构应当在“中选通知书”中签字确认。中选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阶段包括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如有)。
四、报名条件
1、具有符合本项目审计、评估要求的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和资质,评估机构需同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审计机构需同时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证明;
2、报名中介机构及其拟指派的工作人员三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的处罚,无失信信息;
3、具有从事并完成房地产破产案件工作的经验,报名中介机构须独立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审计、评估工作,不得转委托;
4、为保证工作效率,参选的中介机构须保证案件办理期间随时有至少3名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
五、报名提交的资料
报名中介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
1、提供“三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已实施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表原件、承诺书原件(均需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只需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中介机构应保证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中选资格。
六、报名方式
1、材料递送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号二单元8楼803;
3、联系人信息:张女士187*****390;
4、报名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日17时;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如下资料现场报名:
5、提供“三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已实施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报名表原件、承诺书原件(均需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只需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注:8、比选文件售价: 500元/份。
9、因本项目情况特殊,有可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取消审计、评估咨询服务,废止相关合同,请各潜在投标人酌情考虑是否参与投标,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七、特别事项说明
1、本项目为预重整项目,参选机构应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一旦参加比选,视为接受所有风险并同意遵守破产程序的相关规则及本次比选规则;
2、报名材料不子退还;
3、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4年11月6日10:00 (北京时间)。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
4、比选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号二单元8楼803;
5、本次遴选确定中选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各1名。
6、本次比选工作不适用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
特此公告
泸州市瑞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中介机构比选报名表
附件2:报名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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