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殖放流鱼苗采购询价公告
增殖放流鱼苗采购询价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4年渔业资源人工增值放流工作,常宁市农业农村局拟对放流鱼苗采购供货单位进行询价招标,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内容
采购鱼苗为青鱼、草鱼、鲢鱼、鳙鱼、细鳞鲴、中华倒刺靶等六个品种,采购鱼苗数量为130万尾。其中青鱼鱼苗2万尾、草鱼鱼苗20万尾、鲢鱼鱼苗50万尾、鳙鱼鱼苗48万尾、细鳞鲴5万尾、中华倒刺鲃5万尾。鱼类放流规格5厘米左右,其他水生物放流规格为幼体及以上
二、质量要求
1、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要求,"用于增殖放流的人工繁殖的水生生物物种,应当来自有资质的生产单位"。
2、供苗方培育用于增殖放流的鱼种必须是本地种的原种或者子一代。严禁使用外来种、杂交种、选育种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鱼种进行增殖放流。确有特殊情况无法自繁自育,必须提供苗种来源单位的亲本来源、苗种繁育情况证明(且苗种来源单位也符合有关基本条件)以及每一个放流品种的引种证明,并对证明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放流苗种符合增殖放流有关要求。
3、所有苗种应依法取得有效的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确保放流苗种健康无病害、无禁用药物残留。苗种种质符合放流要求后,按照采购商要求将产品运输至指定现场后,双方对产品的品种、数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办理验收手续。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苗单位须在农业农村部"智能渔技"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信息库"内。
2、供苗单位需具有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和水域滩涂养殖证等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预算
本次项目资金14万元,涵盖苗种、人工、运输、放流苗种检测检疫、公证费等费用。
五、报价时间及方式
报价时间从2024年10月15日至17日止。报价单位请填写报价单并加盖公章将纸质材料于2024年10月19日前交常宁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管理股。对本次询价如有任何疑问请直接致电联系人:王燕、134*****260。
常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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