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特殊教育学校监控改造项目
平山区特殊教育学校监控改造项目
项目概况
(平山区特殊教育学校监控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溪市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15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X-ZHX-202*****8002
项目名称:平山区特殊教育学校监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由于教育教学需要,采购设备一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4日15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04日15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含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平山区第二实验小学
地址: 本溪市平山区
联系方式: 137*****0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大连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
项目联系人:冷泽滨
电 话: 024*****006
标签: 监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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