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选聘东方四必湾国家重要湿地修复方案编制单位的公告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选聘东方四必湾国家重要湿地修复方案编制单位的公告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选聘东方四必湾国家重要湿地修复方案编制单位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重要湿地修复方案编制指南》等文件,我局拟开展东方四必湾国家重要湿地修复方案编制工作。本项目针对东方四必湾国家重要湿地存在的生态退化等问题而组织编制的一定时期内重要湿地修复的总体方案。重要湿地内的所有修复项目需按照总体方案进行布局实施。方案主要针对区域湿地资源特点、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国土三调及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为基础,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与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等充分衔接,以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坚持系统治理理念,从满足湿地修复实际需求出发进行编制,并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就公开选聘该东方四必湾国家重要湿地修复方案编制单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东方四必湾国家重要湿地修复方案编制
二、工作内容
编制《东方四必湾国家重要湿地修复方案》
三、选聘控制价
本次编制控制价为:500,000元(最终根据报价评选结果经局务会审定)
四、报名要求
(一)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提交报名材料的必须是本单位(公司)在职员工;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同时,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三)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5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四)报名地点: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06室
五、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或资质证书副本;
(二)提供企业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提供声明函);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亲笔签名)、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价函(独立密封,各封口衔接处盖章,注明报价金额及下浮率,格式自拟);
备注:以上材料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查验原件,报名材料需胶装订成册。
六、评选方法
(一)报名单位按下浮率(不得超20%)和选聘控制价进行报价(注:报价需注明下浮率及下浮后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根据报价低者确定中选单位。
七、发布公告的平台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海雄,联系电话:150*****653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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