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主干道东延七道湾路-东绕城高速铁厂沟立交快速路提升改造项目通信设施迁改工程-光缆部分招标公告
城北主干道东延七道湾路-东绕城高速铁厂沟立交快速路提升改造项目通信设施迁改工程-光缆部分招标公告
城北主干道东延(七道湾路-东绕城高速铁厂沟立交)快速路提升改造项目通信设施迁改工程-光缆部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HYJZB-2024-1015)
本招标项目城北主干道东延(七道湾路-东绕城高速铁厂沟立交)快速路提升改造项目通信设施迁改工程-光缆部分(招标代理编号:XHYJZB-2024-1015),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及建设规模
1.1.1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施工费暂定*******.47元(含税价)。
1.1.2招标内容:影响道路施工范围内通信线缆设施迁改。原有通信架空杆路及光缆影响道路施工,为不影响道路施工作业及保障通信线缆的安全,将通信杆路迁移位置、拉线位置及通信光交位置等设施由甲方协调指定搬移至公共地范围内。具体工程内容以迁改施工图及现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1.2 计划工期:按照本项目施工总体计划工期要求,按期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通信管道迁改工作。
1.3 施工区域:城北主干道东延。
1.4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兼投不得兼中);
1.4.1北主干道东延(七道湾路-东绕城高速铁厂沟立交)快速路提升改造项目通信设施迁改工程-光缆部分(第一标段)
1.4.2城北主干道东延(七道湾路-东绕城高速铁厂沟立交)快速路提升改造项目通信设施迁改工程-光缆部分(第二标段)
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一:*******.94元(含税价);
标段二:******.53元(含税价)。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1.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资质要求:(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至投标截止日合法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2)须具备由住建部或住建厅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若施工资质或安全资质证书处于换证阶段,则需提供旧版资质以及省级或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换证受理证明)。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全国范围内同类工程的施工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所提供的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开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5项目团队要求: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①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或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在有效期内);②项目经理须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通信与广电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注:须同时提供以上人员的:①身份证、②资质(资格)证书、③社保证明(由社保局开具的2024年度1月1日(含)以后的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④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以上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②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须加盖单位公章)。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6)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7)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9)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2)被责令停业的;
(1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6)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0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乌鲁木齐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04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00号金碧华府A座19楼1903室。
4.1.3 投标人提供以下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
2)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本招标公告2.1-2.2要求的全部文件)。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0日11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00号金碧华府A座19楼1903室 。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高新街 258 号
联 系 人:桑文亮 电话:186*****76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00号金碧华府A座19楼
联 系 人:郝树章 电话:139*****042 0991-*******
电子邮箱:xhyjzb@qq.com
招标
|
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