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多伦县全面推行电力接入工程“非禁免批”和“线上审批、限时办结”机制》和《多伦县电力诚信建设机制》的通知
多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多伦县全面推行电力接入工程“非禁免批”和“线上审批、限时办结”机制》和《多伦县电力诚信建设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
《多伦县全面推行电力接入工程“非禁免批”和“线上审批、限时办结”机制》和《多伦县电力诚信建设机制》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9月3日
多伦县全面推行电力接入工程“非禁免批”和“线上审批、限时办结”机制
为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切实提升我县电力接入效率和质量,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多伦县范围内全面推行电力接入工程“非禁免批”和“线上审批、限时办结”机制,现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提升电力工程建设审批便利度,规范县城基础设施破坏后修复问题,以实际行动推进我县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切实提升电力接入效率和质量。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中“非禁免批”机制涉及范围为多伦县范围内建设10千伏及以下用于客户新装、增容的电力接入工程(含配电网新建、改造工程),涉及开挖、占用城市道路硬化铺装面积不大于300平方米,临时占用绿地面积不大于300平方米的配套接入工程(不含城市树木)或50株以下乔木。以下情形列为禁止范围:
1.电力主网基建工程;
2.县域范围内主街、干道;
3.古树名木;
4.新建、扩建、改建交付使用5年内、大修竣工3年内的城市道路;
5.县域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
6.施工周期超过20日的施工项目;
7.有明确规定的如水源地、生态红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等其他情形;
8.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砍伐城市树木以及违反《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绿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线上审批、限时办结”机制涉及范围为多伦县范围内除“非禁免批”事项外,所有客户新装、增容电力接入工程,全部实行“线上审批、限时办结”机制。审批部门包含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林草局、文旅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城管局、工信局、经济开发区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及各乡镇。
三、工作流程
(一)“非禁免批”机制工作流程
供电公司负责对工程项目是否符合“非禁免批”要求审核把关后,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通过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锡盟一次办专区”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施工方案推送至住建局进行备案后即可进行施工。施工完成后由供电公司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按原标准恢复道路、交通设施、绿地等,视工程量在1至7天内完成恢复性施工。
(二)“线上审批、限时办结”机制工作流程
“线上审批、限时办结”机制工作流程审批时间压减在2个工作日内,如无需现场勘查的项目压减至1个工作日内。
1.申报受理
(1)线上申报:供电公司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通过《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申报,提交施工图纸(原则上施工图纸需委托有资质单位设计并盖出图章)和《电力接入工程“破路、破绿、临时占道”限时审批事项告知承诺书》等材料。
(2)受理分派:县政数局收到申报材料后,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受理的,一次性告知理由),受理后及时将办件的申请材料同步分派至审批部门,由审批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如需补正,由审批部门通过平台联系供电公司补正。
2.勘查审批
审批部门接收申请后,研判是否需要开展现场勘查工作。
(1)需要现场勘查及审批:对于需要现场勘查的,由政数局负责通知涉及审批部门开展联合现场勘查,参加联合现场勘查的部门将反馈意见及审批结果通过平台反馈至供电公司。
(2)无需现场勘查及审批:对于工程项目情况简单,无需开展现场勘查的相关现场作业,审批部门直接进行审批。
如涉及占用草地、林地等需报上级审批的手续,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县级组件审核。
四、工作责任
(一)供电公司根据不符合“非禁免批”要求地块范围进行梳理,经汇总后,形成禁止区域边界图(明确坐标),并做好动态更新。
(二)审批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在规定时限内做好“线上审批、限时办结”机制涉及所有电力工程的审批工作。
(三)县住建局、城管局要根据职责分工,采用先进技术手段、人工巡查等方式做好“非禁免批”和“线上审批、限时办结”所涉及电力工程恢复性施工的事中和事后监管工作,对未按照标准恢复的施工单位,要求进行整改。未按时限要求整改的,移交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四)公安局交管大队负责做好施工期间城市道路交通管制、引导、疏通等相关工作。
(五)自然资源局负责协助供电公司在设计阶段做好线路路径规划。
(六)供电公司负责申办相关审批手续,对“非禁免批”和“线上审批、限时办结”所涉及电力工程以及该工程所涉及恢复性施工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
(七)政数局要积极沟通盟政数局做好平台搭建、运行维护等工作,跟踪各部门单位的执行落实情况。
(八)供电公司牵头,各审批部门指派专人,成立“线上审批、限时办结”专项工作小组,专项负责推动此项工作,配合政数局完成平台前期流程搭建,确保按照工作时限完成各项任务。
多伦县电力诚信建设机制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盟委和行署推进诚信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供用电服务深度融合,提升“获得电力”服务质量,现在全县推行信用+供用电服务机制,具体如下:
一、职责分工
发改委、工信局、供电公司配合推进,负责机制执行的统筹推进、监督管理;供电公司负责建立全县信用+供用电服务机制,负责电力客户用电信用信息上报、信息发布、等级修复和异议处理等相关工作。
二、管理对象
与多伦县供电分公司签订《供用电合同》或《购售电合同》,及建立事实供用电关系的法人、个体工商户、居民、自然人等用电客户。
三、用电客户失信行为评价标准
(一)对经相关部门核查后存在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的(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本用电地址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无证照经营,或存在其他违法违章行为,或存在物业权属纠纷等);
(二)有关部门或供电公司巳按约定为企业投资,企业中止投资或撤资;
(三)一年内发生2次及以上经催交仍未按时交费的行为;
(四)发生窃电或违约用电行为,拒不补缴电费及罚金;
(五)恶意阻拦电力施工(包含第三方);
(六)恶意破坏供电设施(包含第三方);
(七)恶意投诉或举报;
(八)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内容;
(九)扰乱供电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十)其他破坏供用电双方正常供用电关系的行为。
四、失信客户管理
(一)认定流程:供电分公司将电力客户用电失信信息上报至县政府初步认定后,通过盟供电公司上报盟能源局,经审核确认后列入“失信名单(初步名单)”,于每月5日前通报各涉事主体。
(二)申辩流程:各涉事主体在接到通报后,10个工作日内确认或提交申辩材料(逾期未反馈,视同确认),经审核失信行为事实清楚且无特殊原因,纳入“失信名单”后,逐级报至盟发改委在“信用中国(内蒙古锡林郭勒)”网站公开公示,各部门落实联合惩戒措施。
(三)修复流程:失信主体自被列入失信名单之日起满3年,未再发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移出失信名单;失信主体在一定期限内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后,可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先后经出具证明文件、初审、复审、最终确认后,移出失信名单。
五、诚信客户管理
(一)诚信客户范围
未列入“失信名单”的客户,且未被法院及政府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客户,均为诚信客户。
(二)诚信客户激励措施
同等条件下,对诚信客户给予以下激励:
1.创新开通“信用+用电办理”。对暂时无法提供或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物业权属证明的诚信客户,在书面向供电企业作出诚信守法用电承诺后,可采用信用报告替代物业权属证明方式,申请用电办理,实现“免证”办电。
2.创新实施“信用+提前服务”。在供电方案答复阶段,为诚信客户提前制定供电方案,对暂时无法提供全部报装资料的诚信客户,在提交其信用报告及信用承诺后,即可向供电企业申请提前开展现场勘查制定供电方案,进一步压缩办电环节时间。在工程建设阶段,为诚信客户同步做好服务指导,避免重复施工返工,保证一次性竣工投运。
3.创新推出“信用+商业保理”。与蒙电资本控股公司合作推出商业保理服务,为符合条件的诚信客户提供商业保理服务,帮助缴纳电费,降低资金运转压力。
4.创新推出“信用+四免”。供电企业为诚信客户办电全过程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设计、施工过程免费提供技术支持;电源接入系统方案、用电企业供电方案免费评审;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免费检定、免费提供、免费安装。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