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丽水市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设施租用及运维服务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丽水市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设施租用及运维服务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丽水市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设施租用及运维服务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丽水市数据局的委托,近期将对丽水市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设施租用及运维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技术需求要求公布如下,并公开征询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 2024-xqgs64b*******e1fcf9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1)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4)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5)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6)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7)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8)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2、提供更利于项目实施的采购标段划分建议、各标段之间的互融方案;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 2024-11-01
2、意见递交方式: 现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
3、意见接收机构: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联系人: 张丹
5、联系电话: 0578-*******
6、联系邮箱: lssggzyjyzx@163.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若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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