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校合作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银校合作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银校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银校合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盐城市金融城四号楼11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039N

项目名称: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银校合作项目

最低限价:投入发展资金不低于180万元/年,合同期限三年,合计投入发展资金不低于540万元。

采购需求:银校合作项目,拟选择一家合作银行,涉及资金存放业务、教职工银行卡业务、教职工薪资代发等业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银校合作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且发展资金应在合同生效后的前两年内投入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2023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银行,承诺中标后总行须在盐城市市区设有2个及以上分支机构(不含自助网点) (需提供承诺材料,格式自拟);每个银行只能选派1个主营机构参与投标。

注: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3)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率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需提供承诺材料,格式自拟)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盐城市金融城四号楼1103)

方式:凡自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至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盐城市金融城四号楼1103)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的不予接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盐城市解放南路285号)南食堂四楼402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2、若本项目第二次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则直接与投标单位进行谈判,从而确定中标单位。

七、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及盐财购〔2020〕11号文件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本采购项目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285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金融城四号楼1103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0*****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 0515-********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使用部门提出,询问、质疑由项目联系人负责答复。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银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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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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