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塘皂二股份经济合作社改造项目绿的厂房、东莞北斗电子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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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FCAFC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塘皂二股份经济合作社改造项目(绿的厂房、东莞北斗电子有限公司)配电房迁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东莞市东城街道农林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招标人为东莞市东城街道温塘皂二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温塘皂二股份经济合作社改造项目(绿的厂房、东莞北斗电子有限公司)配电房迁移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工程采用10KV单电源供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的厂房、东莞北斗电子有限公司配电房迁移工程。其中绿的厂房配电房迁移工程包括迁移安装1台200KVA油浸式变压器,2台10KV高压柜,4台低压柜;东莞北斗电子有限公司配电房迁移工程包括迁移安装1台200KVA油浸式变压器,1台250KVA油浸式变压器,4台10KV高压柜,8台低压柜。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1,213,510.86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1,213,510.86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233,790.39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143,563.40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预算编制单位: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东莞市东城财政投资审核中心。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深圳汇能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审查单位:/,勘察单位:/。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温塘皂二股份经济合作社改造项目(绿的厂房、东莞北斗电子有限公司)配电房迁移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安装工程、土建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1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2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03月26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五级(或以上)(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本款第3.2.4项的要求;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机电工程。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https://ygp.gdzwfw.gov.cn/#/******/index)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选用】

  3.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一: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表。

3.7£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同类工程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二:资格审查业绩要求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5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在东莞市新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232号(汉远华坚数字智造园)2栋301室)获取招标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满足资质要求的资质证书(正副本均可)、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均可)的复印件;

  (2)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2招标资料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22日09时30分,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二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室(2)。投标会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时30分,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办事处二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室(2)。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本文件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东莞东城街道栏目(网址:http://www.dg.gov.cn/dongcheng/)。

7.其它说明

  7.1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00元;

  7.2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

  □其它:/ 。

  注意: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方式)必须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收款账户的,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自行承担延误风险,否则其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文件中关于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为准。

  7.3本项目定标方式为: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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