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佳福三四级林场七水冲片杉树 出售招标公告

全佳福三四级林场七水冲片杉树 出售招标公告


全州县龙水乡全佳福三四级林场七水冲片杉树 出售公告(一)

为妥善处理好林场各级关系,增加林场经济效益,经林场各股东方协商一致及林业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将全州县龙水乡全佳福三四级林场经营管理的七水冲片四堂屋、七水冲、佛山界、蒋师公屋边等山场(具体界线以林场采界或林场杉树销售合同为准)杉树(含柳杉以及干死烧死杉树)向社会公开竞卖。现全权委托广西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此项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广大木材经营者前来竞买,现将本次公开竞卖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全州县龙水乡全佳福三四级林场七水冲片杉树出售项目(第一片)

二、项目编号:MCZB2024-G1-016

三、采伐范围:七水冲片山场杉树四至界线为:蒋师公屋边至佛山界及油竹山、七水冲、火炉心界到四堂屋、土地堂、酿酒窝下平水田和江边。此山场范围内有私人插花山(不属本次出售采伐范围)如下:1.蒋师公屋边其中私人占三块;2.佛山界私人占茶叶山田上;3.七水冲江边两岸幼林及老树林一部分,大干槽幼林一块;4.四堂屋在三槽处有私人幼杉及老树一点,酿酒窝幼杉一块。

销售山场杉树为林场种植管业的杉树,在此范围内林场种植的所有杉树(公益林和上述私人插花山除外)全部归竞买成功者所有,具体界线以购买方在一个星期内与林场人员双方共同到山场采界并结合林业技术人员勾绘的地形图为依据。竞买成功者不得采伐林场范围内已划为生态公益林的林木,乙方如有界线不明确之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实地确定。

四、预算金额:竞卖下限控制价(人民币)为236万元(大写:贰佰叁拾陆万元整)。(最后成交价不包含各种税费、砍伐搬运费、运输费、修路过路费、赔偿(损)费、设计费、处理纠纷、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其它一切费用)。

五、竞买人要求:

1、竞买者可以是企业单位或自然人。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杉树的一切采伐手续费用均由竞买成功者自行负责。

2、设置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设施和措施,做到安全采伐,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森林火灾。

3、严格按照采伐作业设计,根据采伐许可证的数量、树种、面积、范围、强度和方式采伐林木,不得违反作业设计进行采伐。

4、在集材过程中,要尽量避免损毁保留木和林下植被,避免水土流失。

5、竞买成功者在一个星期内会同林场及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到购买山场现场打印采界,打印木不能采伐。所购杉木实行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林场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6、竞买成功者必须在2025年12月30日前采伐完本次销售的杉木并运出林场;对难以运出林场的,为不影响林场造林,将杉木归堆至林场边缘,否则,所剩未采伐或未及时搬走的杉树归林场所有。在采伐期间,不得盗伐林场或他人的林木,否则依法追究责任。注意安全施工,发生一切事故,如发生火灾、烧死和烧毁杉木、人员伤亡及采伐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灾害,林场方概不负责。

7、竞买成功者负责处理好购买杉树山场与周边群众的关系。在采伐运输过程当中,负责将损坏的道路及时维修,阻塞的河床及时清理。所需修路、运输及运出林场山场所经过的路段同群众发生的矛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竞买成功者负责处理。

六、公告期限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05日。

竞卖规则

1、竞卖下限控制价(人民币)为236万元(大写:贰佰叁拾陆万元整)。(最后成交价不包含各种税费、砍伐费、运输费、修路过路费、赔偿费、设计费、处理纠纷、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其它一切费用)。

2、竞买金缴纳期限:2024年11月06日08时00分至2024年11月08日16时00分00秒

3、潜在竞买人须在缴纳竞买金时间内将竞买金额(不低于236万元,低于236万元无效)转入广西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缴纳竞买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8日16时00分00秒止。以到代理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时间为准(即银行转账电子回单上的交易时间为准),竞买人应自行考虑银行到账时间,超过2024年 11月08日16时00分00秒为无效竞买。潜在竞买人每次转入竞买金必须是壹万元的整数倍,否则无效。以单位名义竞买的,必须公对公转账;以个人名义竞买的,必须以本人账户转账;如多人联合一起竞买的,必须由某一个人的账户统一转账,在规定转账期间,如多次转账的,必须是同一个自然人名字,否则无效。)

4、竞买成功者确认方式:竞买金缴纳截止时间后,广西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银行转账电子回单把结果移交至全州县龙水乡全佳福三四级林场。全州县林业局、全州县林业科技推广站、全州县龙水乡全佳福三四级林场根据银行转账电子回单,按转账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有效竞买者为一家也有效),价高者为竞买成功者。

5、竞买金缴纳截止时间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未成交人的竞买金额原路退回竞买人账户。

6、成交竞买人的竞买金额应在出售方与竞买人签订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由该项目代理机构广西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该竞买金转入出售方指定账户,作为竞买人购买出售方杉树款。竞买人所购杉树实行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出售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广西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向竞买成功者发出成交通知书,竞买成功者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广西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服务费,本项目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向成交竞买者收取。

8、竞买成功者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凭成交通知书原件与出售方签订销售合同。

9、如竞买成功者放弃购买该批杉树(含柳杉),则竞买金不予退还。

10、销售合同范本详见附件一,代理费收取标准详见附件二。

八、竞买金额缴纳方式及账户

竞买金额缴纳方式:以转账、电汇的形式。潜在竞买者应于本项目竞买金缴纳期限截止时间前将竞买金额从竞买人银行账户转出并到达以下账户,否则视为无效竞买金额;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的竞买金额。

开户名称:广西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观音阁支行

银行账号:660*****257*******

九、信息公告发布地点:(http://);全州县林业局、龙水镇政府、全州宏兴造林有限公司、龙水镇全佳村委、龙水镇全福村委与相关村委自然村等地点现场粘贴。

十、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全州县龙水乡全佳福三四级林场

联系人: 赵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180*****288 135*****22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奥林匹克花园里约湖岸8栋一单元301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阳工 联系电话: 0773-*******

3、监督管理机构:全州县林业局 联系电话:0773-*******

全州县龙水乡全佳福三四级林场

全州县林业科技推广站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标签: 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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