鳌溪镇下陂至桥头公路改建工程及下陂至井汗公路改建工程
鳌溪镇下陂至桥头公路改建工程及下陂至井汗公路改建工程
乐安县鳌溪镇下陂至桥头及下陂至井汗公路改建工程第二次招标
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乐安县鳌溪镇下陂至桥头及下陂至井汗公路改建工程经抚州市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抚交路字【2014】43号)。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乐安县鳌溪镇下陂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鳌溪镇下陂至桥头公路改建工程1标段位于鳌溪镇下陂村委会境内,砼路面宽
2.2 施工招标:1、1标段鳌溪镇下陂至桥头公路改建工程投资约77.3万元;2标段下陂至井汗公路改建工程工程投资约42.3万元;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本工程为两个标段。 4、工期要求:计划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最多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标2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2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具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个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5.3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安县鳌溪镇下陂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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