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标准器溯源服务项目年度标准器溯源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年度标准器溯源服务项目年度标准器溯源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2025年度标准器溯源服务项目 | ||
品目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 | ||
行政区域 | 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 15:13 |
预算金额 | ¥38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025*****547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547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7*****7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9*****507 |
采购人: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标准器溯源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计量标准器溯源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38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隶属于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南京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国家法定计量监督检测机构,经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开展南京地区量值传递、量值溯源和计量监督检验工作。负责建立南京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开展计量器具的量值传递,保证南京地区量值的准确可靠,负责开展强检计量器具及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及其它计量测试和计量技术服务工作。计量标准器溯源是确保测量结果准确、可靠、具有可比性和溯源性的关键环节,只有通过特定的、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机构进行溯源,才能保证计量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满足相关法规、标准和业务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7年12月27第四次修正)》第十条规定:“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我院较多设备按检定系统表,需溯源至国家工作基准或国家计量基准,除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外,没有其他选择。如标准光度计,按检定系统表,需溯源至光度国家工作基准;标准焦度计、顶焦度标准镜片,需溯源至验光仪顶焦度工作基准;一等标准电阻,需溯源至直流电阻国家工作基准等。
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04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1. 采购人
联系人:程飞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0号
联系电话:177*****791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南京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66号
联系电话:025-********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2室
联系电话:139*****507
标签: 标准器溯源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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