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市场询价公告

关于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市场询价公告

斗门区民政局现就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向社会进行市场询价,了解市场价格,欢迎有意向、且具备完成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评估对象

1.本区户籍60岁周岁及以上享受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政策条件的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以及符合《珠海市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珠民〔2023〕40号)认定的独居、空巢的老年人。

2.其他需要申请老年人能力评估的人员。

(二)评估依据

根据《珠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珠海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珠民〔2024〕6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申请对象开展评估工作。

(三)评估目的

出具照护需求评估报告,确定评估对象的照护需求等级,为老年人申请相关服务资助提供依据。

二、报价单位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评估机构为依法独立登记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应具有固定的工作人员、专职的评估质控员、办公场所、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具备完善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管理等制度。

(二)评估机构不得同时承担依评估结论而开展的服务工作。

(三)机构需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评估人员包括评估员和评估质控员。评估人员纳入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人员库管理。

(四)机构前三年内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按要求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方面无不良记录。

(五)机构应该在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注册,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公司应该在工商部门登记,经营范围含养老服务,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异常名录。

(六)机构须具备自建评估功能室的能力及落实相关设备。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资料要求

(一)需提交资料:报价表、企业营运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质材料。

(二)报价人须将材料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公章,所提交材料未按照要求密封的一律不受理。

四、报价文件提交

(一)报价单位可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4日,每天0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五、凡对本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民政局毛山里47号

联系人:孙晓琳

联系方式:0756-*******


附件:报价表.doc

标签: 老年人能力 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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