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土拍工告字44号

长土拍工告字44号

长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

拍卖出让公告

长土拍(工)告字[2024]44号

经长兴县人民政府批准,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序号

宗地名称

土地坐落

出让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投资强度(万元/亩)

出让年限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24(工)-081

开发区宏利东侧-1地块

太湖街道南张浜村

9810

工业(汽车制造业)

≥2.0

≥40%

≤10%

≥500

50

615

123

2024(工)-085

开发区宏利东侧-3地块

太湖街道南张浜村

*****

工业(汽车制造业)

≥2.0

≥40%

≤10%

≥500

50

1853

371

2024(工)-086

开发区李家巷镇金汇华耐火东侧地块

李家巷镇石泉村

3419

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6

≥35%

≤10%

≥500

50

283

57

2024(工)-087

开发区318国道与宣杭铁路交叉口西北角-1地块

李家巷镇石泉村

*****

通用设备制造业(标准厂房)

≥2.0

≥40%

≤10%

≥220

50

2857

572

2024(工)-088

开发区宏利东侧-2地块

太湖街道南张浜村

9659

工业(汽车制造业)

≥2.0

≥40%

≤10%

≥500

50

605

121

二、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在长兴县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拍卖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www.zjzrzyjy.com)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竞买要求,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本次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报名时间:

(一)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下午15:30至2024年11月18日下午16:00。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下午16:00前。

(三)拍卖时间:2024(工)-081 2024年11月19日下午14:00

2024(工)-085 2024年11月19日下午14:30

2024(工)-086 2024年11月19日下午15:00

2024(工)-087 2024年11月19日下午15:30

2024(工)-088 2024年11月19日下午16:00

五、竞得者必须与宗地所在乡镇(街道、园区)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使用协议》。(《工业项目“标准地”使用协议》样板及内容已上传附件,签订后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宗地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浏览或下载。

七、咨询方式: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源权益科(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兴国3号商务楼1306室)联系人:韦女士;联系电话:0572-*******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72-*******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0月29日


*******-*****-661-出让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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