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株洲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2024年株洲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2024年株洲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9日
株洲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株洲市财政局作为本项目征集人,拟对2024年株洲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一、征集项目名称、编号
1、征集项目名称:2024年株洲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2、征集项目编号:株财采计[2024]******号
3、委托代理编号:HNHS-ZZ-*******
二、征集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制单价 |
1 | 4S店维修保养服务企业 | 详见第二章要求 | 1年 | 4S店维修保养服务企业车辆维修工时费优惠率为25%;配件材料管理费优惠率为9%; |
2 | 一类维修保养服务企业 | 详见第二章要求 | 1年 | 一类维修保养企业车辆维修工时单价15元/工时;配件材料管理费(配件材料进销差价率)15%; |
3 | 二类维修保养服务企业 | 详见第二章要求 | 1年 | 二类维修保养企业车辆维修工时单价12元/工时;配件材料管理费(配件材料进销差价率)12%; |
4 | 三类维修保养服务企业 | 详见第二章要求 | 1年 | 三类维修保养企业车辆维修工时单价10元/工时;配件材料管理费(配件材料进销差价率)10%;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包1:须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的一类《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一类备案资料;
包2:须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的一类《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一类备案资料;
包3:须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的二类《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备案资料;
包4:须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的三类《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三类备案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拒绝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征集文件的地点、方式及征集文件售价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进行网上下载征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
2、征集文件售价0元/份。
3、征集文件及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征集人对征集文件、征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上发布,供应商自行下载。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征集信息,如有遗漏,征集人概不负责。
五、提交申请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2025年11月30日)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文件的递交地点:湖南华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323号明峰银座1栋27楼)。
六、公告期限:
1、本征集公告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征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征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征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或征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征集文件之日或征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征集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韩晓波
2、电 话:0731-********
九、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征集人信息
(1)名称:株洲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株洲市财政局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南路455号
(3)联系人:汪佳玉、杨晓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华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323号明峰银座1栋27楼
(3)联系人:韩晓波 杨赛兰
(4)电 话:0731-********
(5)邮 编:******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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