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州区鑫奥网咖个人独资丽丰一品店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项目设立公示
阜阳市颍州区鑫奥网咖个人独资丽丰一品店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项目设立公示
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 称:阜阳市颍州区鑫奥网咖(个人独资)丽丰一品店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街道一道河中路139号丽丰一品A15楼101、201室
经济类型: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
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
经营负责人:李洪亮(男,1997年1月出生,颍州区人)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阜阳市颍州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8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中小学校、幼儿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电 话:0558-*******
受理人姓名:陈梦楠
地 址:阜阳市东清路100号二楼
邮 编:******
阜阳市颍州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10月15日
标签: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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