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幼儿园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参赛拍摄视频及动画制作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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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华中师范大学幼儿园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参赛拍摄视频及动画制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学校给定的方式(详见公告正文)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5日 15: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幼儿园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参赛拍摄视频及动画制作
4.采购方式:快速采购
6.采购需求(采购清单、技术指标、服务及售后要求等):1.服务方案 针对需求制作分镜头脚本,经确认通过分镜头脚本,再进行拍摄制作,最后进行视频效果的验收。2.内容规格 视频分辨率1080P及以上,画面比例为16:9,帧率25帧/秒,码流不低于50Mbps,声音规格为双声道立体声。每个作品时长12分钟左右。专题片成片格式为mp4等适合网络流媒体平台、及线下电视、电脑等屏幕设备的播放。3.制作周期 全片制作周期不超过10个工作日,完成素材拍摄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专题片的后期制作。4.内容要求 视频内容需充分了解采购人需求,丰富表现形式,充分展示幼儿园在促进幼儿心理健康上的实践与探索成果。5.人员要求 供应商应确保其有足够能力完成该项目,拍摄前必须制订详细的进度方案,合理安排时间与采购方充分沟通,勘景调研,拍摄制作。在项目实施人员中,必须设置获得采购人认可的总导演1名,在制作期内,对管理、协调和技术问题及时提出具体的意见和解决方案,并负责督促落实。制作团队人员包含导演、文案策划、摄像师、灯光、剪辑人员等工种。一旦确定拍摄团队后,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主创人员。6.设备要求 配备专业的摄影设备,包括航拍设备、高清摄像机、灯光设备等。配备专业的后期制作设备,可以实现后期移动办公。7.后期要求 根据需求为视频增加丰富的后期效果,包括但不限于三维立体动画、旁白配音等。根据需求为视频进行特效、调色、风格化创作等。8.响应要求 视频按照分镜头脚本制作初片交付后,根据供应商意见和建议,可完成不少于2次的修改,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完成修改时间以采购人需求为准,一般不超过48小时。9.交付要求 成片完成后,需提供原始拍摄素材、剪辑工程文件、多版本成片等资料,视频版权归采购人所有。
7.合同履行期限:全片制作周期不超过10个工作日,完成素材拍摄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专题片的后期制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方式:线下获取,地址为华师幼儿园办公室
2.获取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0月31日
3.联系人: 魏莉
请务必在项目获取文件截止前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 15:30:00(北京时间)
2.地点: 幼儿园办公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05日 15:30:00(北京时间)
2.地点:幼儿园办公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逾期送达或者未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采理,响应文件应该贴上封条密封,加盖公章。响应文件中应该包含有1.项目报价单,2.机构法人代表信息,3.机构营业证照信息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魏莉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