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号叶县水寨乡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第三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平公资采号叶县水寨乡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第三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叶县水寨乡人民政府叶县水寨乡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叶财磋商-2024-109 | |||||||||||||||
2、项目名称:叶县水寨乡人民政府叶县水寨乡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834,907.62元 | |||||||||||||||
最高限价:*******.62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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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本工程为叶县水寨乡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叶县水寨乡,工程内容主要为道路建设工程。第三标段:叶县水寨乡桃奉村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包含道路建设约2180米。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5.4、工期:50日历天; 5.5、质量:合格; 5.6、建设地点:平顶山市叶县水寨乡;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得承诺函,提供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同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4、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提供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同时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中、政府采购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0月30日 至 2024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网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监督单位:叶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统一信用代码:114*****005*****XM 联系电话:0375-******* 3、供应商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叶县水寨乡人民政府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水寨乡水寨街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致达(河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和顺路91号四楼 | |||||||||||||||
联系人:孔女士 | |||||||||||||||
联系方式:188*****25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孔女士 | |||||||||||||||
联系方式:188*****251 |
标签: 中央财政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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