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科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口腔科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口腔科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EZDQ-W1016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预算总价(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包1:口腔锥形束CT

1

口腔锥形束CT

/

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

1

49.5

48.4

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江苏省无锡市

包2:牙科综合治疗台

1

牙科综合治疗台

/

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

2

9

8.6

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江苏省无锡市

2

根管预备机

/

6

4.56

3.6

3

热牙胶充填系统

/

6

6.6

6

4

垂直加压套装

/

6

0.24

0.24

5

根管长度测量仪

/

6

4.8

4.2

6

光固化机

/

6

0.9

0.9

7

口腔内窥镜

/

2

0.52

0.4

8

喷砂洁牙机

/

2

6.32

5.8

9

打磨机

/

2

0.16

0.16

10

点焊机

/

1

0.28

0.25

11

压膜机

/

1

0.37

0.35

12

超声波清洗机

/

1

0.27

0.2

13

颌架

/

1

1.9

1.1

14

拔牙器械

/

2

2

1.2

15

头灯

/

2

0.4

0.4

16

头戴式放大镜

/

2

0.64

0.6

17

牙科电动无油空压机

/

1

0.67

0.6

18

牙科电动抽吸机

/

1

1.3

0.9

19

手机清洗消毒机

/

1

1.6

1.5

20

牙科手机清洗注油机

/

1

0.4

0.3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投标供应商可同时报名参加、可同时中标包1、包2。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2.项目预算:包1:49.50万元、包2:42.93万元;

3.最高限价:包1:48.40万元、包2:37.30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4.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 1家计算,

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报价 执行。

本项目第 2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 1家计算,

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报价 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代理商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但须提供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2.所投产品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但须提供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3.进口设备须提供国外生产商或者其全国(大区)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授权链完整)。投权书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产品销售商(代理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无效。授权书须在授权书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港澳台资企业或港澳台资控股企业和国内生产的国外品牌设备视为进口设备,国产产品无须提供)。。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十)、投标供应商需在军队采购网备案。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至 2024年11月04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00 ,下午 13:30 至 16: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社会代理机构): 无锡市梁溪区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报名时无需提供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9: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无锡市梁溪区
(四)提交方式:线下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09: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无锡市梁溪区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2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2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地点: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逸景5楼招标办)。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三)申领方式

1.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段+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wxztzb@163.com。

2.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宋助理
联系电话:198*****257
地 址:江苏省 无锡市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邵工、陈工
联系电话:187*****782
地 址:江苏省 无锡市
详细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逸景5楼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干事
联系电话:0510-********
,江苏,无锡市,滨湖区,梁溪区,无锡,0510-

标签: 医疗设备 口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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