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扩建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扩建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信息
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扩建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撰写单位: 岫岩满族自治县数据局 发布时间: 2024-10-29

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扩建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岫岩满族自治县数据局

项目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扩建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岫岩县政务服务中心计划扩建,采用租赁方式增加1500平办公面积,租期三年。具体要求:1.单层面积1500平。2.独立水电暖.3.独立通道。4.办公条件参照但不低于现有政务大厅办公条件,达到入驻即可办公标准。5.为方便办公,地点为阜昌办事处区域内,与现有政务大厅距离原则上不超过2公里。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79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扩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H24-******-*****)于2024年08月15日08时00分至2024年08月21日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至领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有3家投标单位领取文件(具体名单系统保密不显示),至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6日09:30:00时系统显示递交(上传)投标文件只有鞍山万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家投标单位,本次采购流标(第一次公开招标)。 该项目于2024年09月10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9月18日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二次公告,至领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只有鞍山万润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1家投标单位领取文件并递交(上传)投标文件,本次采购流标(第二次公开招标)。 根据《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辽财采〔2014〕526 号)第三条(二)变更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即公开招标及竞争性谈判后申请变更,应当属于下列情形之一:1.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投标供应商只有一家,废标后,再次招标或采购方式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投标供应商仍只有一家,再次废标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该项目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变更单一来源采购情形。拟申请从鞍山万润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鞍山万润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岫岩镇一街道

三、公示期限

2024-10-29 至2024-11-05(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皇甫静虹,邵德志,贾凤颖,许波,孙明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王艺霏

联系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会展中心西门

联系电话:041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冯主任

联系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412-*******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附件-扫描件.pdf

标签: 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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