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高速公路二标段劳务采购项目公告

沈海高速公路二标段劳务采购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SDGS-LY-2024-5154

项目名称

山东泰东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沈海高速公路二标段劳务采购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

采购人

山东泰东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采购类别

工程类

采购组织形式

自行组织

代理机构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响应形式

单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450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自筹,100%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沈海高速公路二标段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8.0米,设计速度120公里/时。本项目全线设服务区1处,为日照服务区;匝道收费站2处,分别为涛雒收费站、虎山收费站;枢纽互通2处,分别为涛雒互通立交、虎山互通立交。施工内容主要为交通标志、护栏、管线、隔离栅及防眩设施等施工。

2.2 采购范围

本次拟对山东泰东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沈海高速公路二标段进行劳务采购。共划分为11个包件,一包件为护栏施工,二包件为护栏施工,三包件为护栏施工,四包件为标志牌施工,五包件为标志牌施工,六包件为管线施工,七包件为管线施工,八包件为隔离栅施工,九包件为隔离栅施工,十包件为防眩栅、防落物网施工,十一包件为横向钻孔法敷设施工。

本次拟确定劳务协作单位:确定11家劳务协作单位。

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负责将本项目的劳务工程按照采购人要求施工完成,成交供应商提供具有相应资格的劳务服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对供应商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且是劳务协作单位库入库单位。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担过1个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能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信誉要求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供应商无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影响履约;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提供信誉自查承诺,格式可自拟,后附“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站截图)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各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为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入库合格的劳务单位。未在山东高速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入库的劳务单位请在采购公告结束前联系采购人相关业务部门办理完毕注册手续,在公告结束前未入库或入库未成功的单位不具有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资格。

3.2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 1个包段,且允许中1 个包段。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 10 月 30日至 2024 年 11 月 2 日,每日 8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

山东高速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24.128.27.138:8053/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4.3 采购文件费用

采购文件每个包段售价 2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其他文件费用 0 元。

4.4 采购文件获取要求

凡有意参与供应商,请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实施管理-我要参与。明确参与标段,在线下载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7日 09时 00 分。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汇源大街3号520会议室。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2024年11月7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专家评审以各单位响应文件纸质版为准。

响应文件为密封文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启会议。

5.4开启时间及地点

开启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7 日 09时 00 分;

开启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汇源大街3号520会议室。

6.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同时发布。

7.补充信息

7.1、是否需要授权委托人或者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到场:是

7.2、是否需要授权委托人现场答辩:否

7.3、可以看现场,但需自行组织

7.4、采购顺序按类别或包段前后,依次进行

7.5、递交响应保证金后,未参与采购的单位,我单位有权不退还其响应保证金

7.6、供应商报价即视为已掌握工程特点、施工图纸、工程结构形式、地质情况,报价清单为综合单价,以不含税价格为评审依据。

7.7、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供应商成交资格。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山东泰东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汇源大街3号

/

联系人

郝青

/

邮政编码

******

/

电话

139*****761/153*****521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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