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审判庭庭审设备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审判庭庭审设备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盐池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庭审设备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 ||
品目 |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 ||
采购单位 | 盐池县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盐池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 16:1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0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uizezhao.cn/)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uizezhao.cn/)远程不见面 | ||
预算金额 | ¥3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柄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 | ||
采购单位 | 盐池县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盐池县文化西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关向燕095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碧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银川市满城南街东侧臻君豪庭1号综合楼1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柄寰0951-******* |
项目概况
盐池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庭审设备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uizezhao.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BS-2024-ZC049
项目名称: 盐池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庭审设备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设备名称及数量:高清庭审主机1台、智慧庭审系统1套、高清云台摄像机5台、摄像机支架5个、桌面电容话筒8支、立式电容话筒2支、书记员智能终端5台、HDMI分配器3台、桌面显示终端6台、显示终端专用桌面支架6个、扩声音箱4只、专业功放1台、笔录输出终端5台、时序电源控制器1台、交换机1台、布线材料1套、集成费1套,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④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⑤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⑤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9日 至 2024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uizezhao.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uizezhao.cn/)远程不见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池县人民法院
地址:盐池县文化西街
联系方式:关向燕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碧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满城南街东侧臻君豪庭1号综合楼13层
联系方式:陈柄寰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柄寰
电 话: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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