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中小学保安服务招标公告

康平县中小学保安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康平县中小学保安服务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康平县营商环境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10-29

项目概况

康平县中小学保安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康平县中小学保安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
最高限价(元):*******.4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康平县校园保安服务采购

2.项目需求: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均投,不得再行拆分,对于拆分的报价将拒绝接受。项目需求必须全部响应,如出现无法响应、不满足需求的情况,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项目报价为壹年的费用。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 工作期限连续一年(包含公休日、节假日)

2. 该项目为康平县教育系统配备保安人员为65人,年预算金额为279.*****万元,分布在康平县行政区域内的各中小学校,投标人报价按此人数计算(以实际发生人数结算)。综合单价为含税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外包人员基础工资以及以基本工资为基数的五险统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残疾人保障金、意外伤害险、法定假加班、大额医疗保险、福利费、工会会费、税费和管理费等。

3.保安服务公司应当:

1.是辽宁省公安厅备案登记的合法、具有稳定保安团队的保安服务公司。

2.具备健全的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

3.能根据保安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保安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4.拟配备的保安员应是年满18周岁,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并申领了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

5.给保安人员每月按照不低于康平县2022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开资。

4.项目具体要求:

一、用人单位对保安公司保安人员在执勤中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责任,并有权建议保安公司对相关保安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和安排。如发现保安人员有违反用人单位或保安公司有关规定、违法、违纪行为,不适合在用人单位服务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向保安公司提出申请,由保安公司无条件进行调换人员。

二、保安公司向用人单位派遣的保安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条件、接受过正规专业训练持有保安证,身高不低于1.7米,无违法犯罪前科,需由公安机关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为初中以上毕业的男性。保安公司履行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责任,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三、保安公司必须严格管理派出保安人员,制定内部规章及考核处罚规定,并严格检查考核派出保安人员,按月将检查考核情况报送用人单位管理人员。

四、保安公司派出的保安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出现劳动争议或任何人身伤害均与用人单位无关,用人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保安公司承担一切责任。派驻人员因自身及第三方原因造成己方或他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保安公司先行承担赔偿或垫付责任。

五、保安人员要履行下列职责:

1.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2.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200米内的涉校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发现后及时报告学校领导、驻地派出所,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遇到现行犯罪要敢于斗争,及时报警,并协助将犯罪嫌疑人移交警方处理。

3.执行门卫、守护以及巡逻任务(配备2人以上的学校重点位置及周边巡查每日不少于五次),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防毒等工作,预防治安灾害事故发生。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用人单位并协助予以处理;

4.维护校门前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协助清理小商小贩,保障师生出入校园门前平安顺畅。

5.负责外来人员的登记,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控制师生出入校园,严格管理出入的车辆。

6.执行勤务时,穿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戴统一的保安标志,持有保安人员工作证件,能够熟练使用安保器械。

7.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完成上级部门、学校的临时工作。

六、用人单位对保安公司派出保安人员的要求 :

1.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在紧急关头能够挺身而出,保护师生安全;

2.对待师生及来访人员,态度和蔼,讲究礼貌,文明工作;

3.不得限制学生人身自由、搜查学生身体、扣压学生财物;

4.服从学校领导,听从指挥,执行命令,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5.遵守和执行保安行业制度及学校有关制度,不包庇坏人,不打骂师生、群众,不监守自盗,不假公济私;

6.着装整齐,举止端正,保持个人良好形象。维护收发室内、校门内外环境卫生。

七、因保安公司保安人员的原因给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学生及群众造成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触犯刑法的,用人单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保安公司承担保安人员造成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八、管理要求:

1、保安项目管理机制:管理运行机制、与采购人联动管理机制、人员培训计划及大纲规范具体的,以及资格证书真实有效。

2、保安服务管理方案:保安服务管理方案全面、合理,能够保证有效运行的,任务目标和工作流程规范具体、接管本项目的人员配备合理、分工明确、接管到位时间符合项目实际需求,能够建立相应安全档案,且内容详细具体、重点部位明确的。

3、突发事件处置:制定合理周密的突发事件预案,具有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安保实战演练经验。

九、其他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承诺:经常性地与甲方交流沟通,交换意见,随时改进工作方法和内容,以达到甲方满意为目的,以增加社会效益为主,增加经济效益为辅的服务理念,开展保安服务工作;甲方有权对保安服务工作中不称职的保安员,不符合保安服务要求的保安队员提出更换、调整,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2、业务技能要求: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安保知识和消防知识,接受过保安岗前培训。

3.服务期间委托方不提供就餐、住宿及交通,报价供应商自行解决。

4.保安人员工作期间的各种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工伤及劳动法所规定的保障事项,以及人员劳动关系,均由其所属的保安服务公司负责。

5.报价供应商为保安人员配备制服并负责保安员的工资、劳保用品和日常管理。必须保证员工工资不低于康平县政府规定的2022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开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第一年合同期满前,综合满意度达到采购人要求的,经双方协商可再续签(合同每年一签,续签时间最多不超过二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9日17时00分至2024年11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康平县轻工路002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康平县教育局
地 址: 胜利街道滨湖一路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康平县营商环境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康平县胜利街道迎宾路99A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康平支行营业厅
账户名称:康平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吉
电 话: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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