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叶城县新建停车场PPP项目采购公告
【县级】叶城县新建停车场PPP项目采购公告
叶城县新建停车场PPP项目
采购公告
叶城县新建停车场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叶城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受 叶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本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邀请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参与投标。
一、 采购项目名称:叶城县新建停车场PPP项目
二、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500万元,银行贷款3500万元。
三、 采购编号:XJCYCG-2016-09
四、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估算)5000万元,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叶城县老城区、近期建设片区、中部片区、新区东部片区、火车站片区、南部片区。项目产出:在叶城县新城区及老城区共修建公共停车场47 处,共计8300 个停车位,配套相应的设施及设备;特许经营期25年(含建设期2年)。
五、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招标
六、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采购需求:社会资本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维护、运营、移交,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 25年后社会资本无偿将本项目所有资产移交给叶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其指定的相关行业部门。
八、 质量目标:按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九、社会资本申请人投标资质: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第(一)至(五)项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资人注册资本金或净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申请人应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4、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企业诚信力;
十、招标文件获取:社会资本申请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6年 05 月27日至2016年06月15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10:00时至13:00 时,下午15:30 时至18: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点:喀什市天南路131号天南驾校3单元504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为200 元。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2016年 06 月 15 日10:3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6年 06 月 15 日10:30时。
3、开标地点:叶城县交易中心
十二、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叶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叶城县
联系人: 焦先生 电话:151*****288
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市天南路131号天南驾校3单元504室
联系人:罗新 电话:133*****158
咨询机构:新疆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红山路768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516 135*****845
标签: 停车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