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228国道海曙段工程通途路-鄞县大道二期工程第一合同段取水许可申请的审批公示
关于同意228国道海曙段工程通途路-鄞县大道二期工程第一合同段取水许可申请的审批公示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浙江省水资源条例》和《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等相关规定,我局现将拟审批的228国道海曙段工程(通途路-鄞县大道)二期工程(第一合同段)取水许可申请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资源管理有关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水资源管理科反映。
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局
2024年10月29日
拟审批事项: |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的228国道海曙段工程(通途路-鄞县大道)二期工程(第一合同段)在集士港镇山下庄村湖泊河、高桥镇岐阳村上游河取水许可,取水量1.285万立方米/年,取水有效期为2年。 |
公示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7日 |
联系方式: | 宁波市海曙区中山东路55号交通银行大厦区水利局 |
联系人、电话: | 上官老师 05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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