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学生社区第三届“最美寝室”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学生社区第三届“最美寝室”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丰富大学生社区文化生活,提升寝室文化品位,展现我校学生风采,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推动我校新校区学生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和校风学风建设再上新台阶,特举办“最美寝室”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活动主题:树立优良学风,展现青春风采
活动时间:2024年11月1日-11月25日
活动对象:全体学生
主办单位:兰州工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承办单位:学生社区自律委员会
一、“最美寝室”评选条件
在下列6个方面综合表现突出的寝室,可申请参加评选:
精神文明建设方面
(1)寝室成员自觉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关心时事,有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
(2)坚持正确的方向,思想上要求进步,自觉遵守《兰州工业学院学生日常文明准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兰州工业学院校园秩序管理规定》《兰州工业学院住宿管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章制度。
(3)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在精神文明创建过程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校风、学风建设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浓厚的学习氛围,学习成绩良好,获奖比例高。
(2)在寝室经常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同学,进行互帮互学。
(3)在上课和自习时间不留在寝室从事娱乐、玩游戏等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4)考试无作弊,无挂科现象。
3.环境卫生方面
(1)建立并坚持卫生值日制度,寝室清洁、整齐。
(2)保持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4.遵章守纪
(1)遵守学校和学生社区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安全观念和防范意识。
(2)不酗酒、不抽烟、不赌博,不向楼外泼水、不乱扔杂物,不私拉电线。
(3)宿舍成员无违规违纪行为。
5.人际关系融洽
(1)寝室成员团结友爱,关系融洽,积极进取,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2)生活上互相关心,主动帮助和照顾有困难的同学。
(3)不存在因生活及学习习惯而调整寝室成员的现象。
6.寝室有新亮点
(1)寝室凝聚力强,有良好的寝室文化,能经常开展活动。
(2)寝室有新颖的美化亮化措施,温馨指数高。
二、评选流程
(一)宣传动员阶段(11月1日 - 11月5日)
1. 学生处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渠道发布最美寝室评选活动通知,明确评选目的、标准、流程和奖励等内容。
2. 各学院组织召开班会,宣传活动内容,动员学生积极参与。
(二)寝室申报阶段(11月6日 - 11月10日)
1.各寝室自愿报名参加评选,填写《最美寝室申报表》,内容包括寝室成员信息、寝室文化主题、特色亮点等,并附上寝室照片(至少3张,分别展示整体布局、特色装饰和卫生状况)。
2.各学院对本学院申报寝室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报内容真实有效。
(三)初评阶段(11月11日 - 11月15日)
学院自评:各学院依据学生所提交的《最美寝室申报表》,按照评选要求进行评选,将评选结果于2024年11月15日前报学生处,评选比例为本学院学生宿舍的30%。该30%的宿舍将进入复评环节.
(四)复评阶段(11月16日 - 11月20日)
学生处复评:
1.学生处成立评选委员会(各学院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深入入围寝室进行实地考察评分。
2.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寝室成员可对寝室的特色和亮点进行简要介绍。
3.复评阶段,评委会将从进入复评宿舍中评选出“最美寝室”,各学院比例为本学院所有宿舍的10%。
(五)公示阶段(11月21日 - 11月23日)
1.将评选出的最美寝室名单在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宣传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
(六)表彰奖励阶段(11月25日)
1.“最美寝室表彰”:对获得“最美寝室”称号的寝室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优秀组织奖:学生处将评选出在本次活动中表现良好,能够认真组织本学院学生积极参加本次活动的学院(2个),为该学院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并对该学院在本次活动中表现良好的老师进行奖励。
3. 通过学校媒体平台对最美寝室进行宣传展示,推广优秀寝室文化。
三、奖项设置
1. 最美寝室奖
五星级最美寝室(20个):颁发证书、奖品、认定0.2劳动教育学分。
四星级最美寝室(50个):颁发证书、奖品、认定0.2劳动教育学分。
三星级最美寝室(70个):颁发证书、奖品、认定0.2劳动教育学分。
二星级最美寝室(80个):颁发证书、认定0.2劳动教育学分。
一星级最美寝室(100个):颁发证书、认定0.2劳动教育学分。
颁发荣誉证书、精美奖品(如寝室用品、学习用品等)。
2. 优秀组织奖(2个)
颁发荣誉奖牌,以表彰在评选活动中组织得力、表现优秀的学院。
四、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学生参与。
2.各寝室要认真准备,按照评选标准进行寝室建设和整理,展现出寝室的特色和风采。
3.评选过程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选,确保评选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五、其它注意事项
1.学生寝室内务检查必须达到三次以上。
2.成员受过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的取消参评资格。
3.一年内被评为“最美寝室”的寝室发生任何违规违纪行为立即取消“最美寝室”称号,且不得再参加下一年度相关评选。
4.本次最美寝室评选结果将作为后期学生工作处评选“卫生先进宿舍”“文明宿舍”“模范宿舍”的重要依据。
5.复审评选出的“最美寝室”成员认定0.2劳动教育学分。
6.各学院将进入复评阶段的宿舍申报材料(兰州工业学院学生社区第三届“最美寝室”申报表纸质版),以及支撑材料于11月16日下午5点前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27室,联系人:
刘万佳 电话: 191*****584
田 浩 电话:153*****429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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