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批大型养路机械配件招标公告
第3、4批大型养路机械配件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经南宁铁路局有关部门申请和南宁铁路局物资采购招投标办公室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涉及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一、项目编号:宁物招〔2016〕237-2号
二、采购人信息:1.招标人:南宁铁路局;2.项目经办人:罗工(电话:****-*******);其他业务咨询:雷工(电话:****-*******);3.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1号。
三、采购依据:1.《南宁铁路局物资采购管理办法》;2.使用单位申请;3.南宁铁路局物资招标办批复。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物资(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见附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并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近3年来:无违法、违规、履约不良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取消谈判资格,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近3年无铁路总公司、铁路局质量检查不通过或虽有铁路总公司、铁路局质量检查不通过,但经铁路总公司、铁路局复查通过(复查通过须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提供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4.1各机型主机厂或各机型原车配件制造商(提供主机厂同型号配件装车或批量采购等准入证明);
4.2各机型主机厂授权的代理商,须提供相应主机厂有效授权证明。
4.3各机型原车配件制造商的代理商,须提供各机型原车配件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证明和主机厂给配件制造商出具的同型号配件装车或批量采购等准入证明。
4.4各机型非主机厂原车配件制造商,需提供3个铁路局的装车使用1年以上且无质量不良反应证明。
5.所投产品为进口配件应满足以下条件:
所投产品为进口配件,投标人须取得进口配件制造商(含国内分支机构)或其国内一级代理商的授权证明(中外文对照)。
6.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不含进口配件)制造商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27日17:00在中铁采购网(http://www.crpn.cn)或南宁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ww.nnjwz.com)下载《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请将报名资料(1.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2.报名表Word版;3.标书费转账底单扫描件)同时发送至邮箱jys30052@163.com,逾期采购人有权不接受报名。2.报名邮件主题格式:项目编号+单位名称。3.招标文件100元(可报多个包件),售后不退。4.对已报名并缴纳标书费的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发售《招标文件》。未购买标书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标书费交纳到以下指定账户(只接受对公账户转账,不接受私人账户转账或电汇,不接受现金等其它方式缴款)。
户名:南宁铁路局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所
开户行:广西南宁市建行佛子岭路支行
账号:****************8888-8858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南宁铁路局物资交易所
2016年10月21日
附 件: 请登录查看附件
相关公告:无
招标
|
南宁铁路局物资交易所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