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一局集团新建银西铁路甘宁段YXZQ-4标段工程 自购物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YJJZCG(2016)016 1.招标条件 银西铁路甘宁段YXZQ-4标段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银西铁路甘宁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为 YXZQ-4标段的总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铁道部第8号令《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自购物资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工管物资电【2013】4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做为招标人对 新建银西铁路甘宁段YXZQ-4标段工程的钢材、水泥、粉煤灰、钢绞线、锚具、中空注浆锚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甘肃境内正线长度13.525公里,路基228.61m/1段,桥梁1430.78m/2座,隧道11865.92m/1座。宁夏境内正线长度3.252公里,主要为桥梁.铺轨753公里。 工程造价: 29.76亿元 工期要求:52个月 开竣工日期:2016年9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2.2招标内容: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条件 见招标物资清单中投标人资格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纸质版和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购买纸质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16年10月 22日至 10月27日 18 时 00 分前携带投标申请表(见公告附表2,事先填写完整)、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述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前往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西环路(陇桥加气站旁)四楼物资部以现金购买招标文件。 4.3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 10月 22日至10月 27日18 时 00 分前将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银西铁路甘宁段YXZQ-4标段项目经理部开户银行:建行甘肃庆阳市庆城支行账号:****************0056,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组织单位邮箱********4@qq.com,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或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1月 18日 10 时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开标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商务平台编制报价资料,电商平台报价必须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保持一致。 开标地点:中铁一局电子商务评标室(西安市雁塔路小米商务酒店5楼) 开标时间: 2016 年 11月 18 日 10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①开标时间: 2016 年 11月 18日 10 时。 ②开标地点:中铁一局电子商务评标室(西安市雁塔路小米商务酒店5楼)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7.发布公告的方式 (http:///)。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8.2招标地点:中铁一局电子商务评标室(西安市雁塔路小米商务酒店5楼) 地 址:西安市雁塔路小米商务酒店5楼 联 系 人: 黄昌明 电 话: 178*****112 联 系 人: 黄祖军 电 话: 180*****311 传 真: 电子邮箱: ********4@qq.com">********4@qq.com QQ:********4 9、附件一、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以下数据仅作为初步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
附件一: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一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包件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人名称 | 包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
|
钢材 |
见技术规格书 |
GC1
|
吨 |
12804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2000
|
10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年产150万吨钢材,投标物资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4、2015每年均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近三年(2013、2014、2015每年均需提供)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近三年(2013、2014、2015每年均需提供)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7.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必须有所代理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等由生产厂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8. 考虑到供应商的生产、供应能力,GC1包件和GC2包件分别为不同的供应商中标。 | 2 | GC2 | 12804 | 2000 | 10 | 3 | GC3 | 3362 | 2000 | 10 |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二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包件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人名称 | 包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 | 水泥 | 见技术规格书 | SN1 |
| 121184.5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2000 | 10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旋转窑和水泥熟料生产设备(提供设备年检报告或经过公证的证书),连续生产运行三年及以上,日产熟料2500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水泥年产100万吨及以上,具有新型干法旋窑生产线,并已获得强度等级52.5级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P.II或P.0)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备低碱水泥(碱含量≤0.60%)生产能力,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元人民币,综合销售收入达到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近两年年均综合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4、.2015每年均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及《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铁建设〔2010〕240号)等最新标准的要求;具有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代理商须近二年(2014、2015)年最少三项供货业绩,其中至少有一项是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近两年,生产厂的水泥完成过1个单体供应量在2万吨以上的铁路工程项目(使用于项目主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等)。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生产厂家近三年无恶意偷逃税款,或在工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金融信贷等领域无失信行为证明。 7.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同一包件只能代理一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检验报告复印件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8. 物资制造工厂与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件的投标,同一包件内制造工厂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 9. 考虑到供应商的生产、供应能力,每个包件分别为不同厂家的供应商中标。 | 2 | SN2 | 121184.5 | 2000 | 10 | 3 | SN3 | 52920 | 2000 | 10 |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三 (以下数据仅作为初步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包件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人名称 | 包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 |
粉煤灰 |
见技术规格书 | FMH1 | 吨 | 51438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1000 | 5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及以上,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 3.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4、2015每年均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近三年(2013、2014、2015每年均需提供)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TB10424-2010(铁建设[2010]240号发布)和《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等最新标准的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近二年(2014、2015每年均需提供)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7.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代理商要出具电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电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如果电厂粉煤灰是总经销的,代理商要出具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有效合同,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的授权函或有效合同);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等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8.考虑到供应商的生产、供应能力,每个包件分别为不同的供应商中标。 |
2 |
FMH2
|
26100 |
1000 |
5 |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四 (以下数据仅作为初步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包件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人名称 | 包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
|
钢绞线
|
见技术规格书
|
GJX1
|
吨
|
219.88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1000
|
5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以上,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4、2015每年均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近三年(2013、2014、2015每年均需提供)的省、部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二年(2014、2015每年均需提供)年至少有三项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 2 |
GJX2
| 220。02 | 1000 | 5 |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五 (以下数据仅作为初步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包件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人名称 | 包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
| 锚具 | 见技术规格书 |
MJ1
| 套 |
4407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1000
|
5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年产量300万孔以上,且具有相应的满足产量要求的生产线。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4、2015每年均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证书,具有近三年(2013、2014、2015每年均需提供)铁道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合格投标物资检验报告;各项质量指标满足《预应力筋用锚具、夹片和连接器》(GB/T14307)、以及满足中国铁路产品认证中心【(2012)098号】和【(2012)211】号文等现行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近二年(2014、2015)至少有三项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7.考虑到供应商的生产、供应能力,每个包件分别为不同的供应商中标。 | 2 | MJ2 | 4956 |
1000
| 5 |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六 (以下数据仅作为初步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包件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人名称 | 包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 | 中空注浆锚杆 | 见技术规格书 | ZKMG1 | 米 | 281610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1000 | 5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省部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3、2014、2015每年均需提供)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1.3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需提供2013至2015年任意一年中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至少3个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1.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3至2105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1.5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且生产厂具有满足招标需求的生产能力。 1.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4、2015每年均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1.7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投标,每个包件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唯一授权函。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承诺函等资料,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