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仓储检测仪器检定机构的第二次公告

关于选聘仓储检测仪器检定机构的第二次公告

安宁成灏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关于选聘仓储检测仪器检定机构的第二次公告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4-10-29 浏览次数: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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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公司仓储部各类检测仪器准确性和可靠性,现,请各意向单位按公告参与报价。根据工作安排,现安宁成灏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以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具有相关检测资质和能力的检测机构,采用询价比选方式选取一家检测机构提供服务开展2024年仓储检测仪器检定机构服务单位选聘工作。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国资发〔2020〕116号)和《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中介机构选聘事宜的通知》有关规定选聘相关仓储检测仪器检定服务机构。因第一次发布公告后,在规定时间内有效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现发布二次公告: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安宁成灏仓储物流有限公司选聘仓储检测仪器检定机构

(二)检测地点:云南省范围内

(三)项目内容

空气呼吸器:检测其压力表、气密性、供气性能、报警性能等指标。

氧气浓度检测仪:检测其灵敏度、准确性、稳定性等性能指标。

磷化氢报警仪:检测其报警阈值、响应时间、稳定性、准确性等关键性能指标。

磷化氢浓度检测仪:检测其测量范围、精度、重复性、零点漂移等关键参数。

电子温湿度计:检测其测量范围、精度、响应时间等关键参数。

激光测距仪:检测其测量距离、精度、稳定性等性能指标。

压差仪:检测其测量压差范围、精度、稳定性等关键参数。

稻谷容重器:检测其测量范围、精度、重复性等技术指标。

(四)项目服务时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五)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规范及达到询价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的规定。

(六)结算方式:检测完成并出具完整检测报告,由检测机构开具相关发票,我司在收到发票后7日内结算支付。

二、询价内容

(一)询价内容

详见附件一报价表

(二)询价时限

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日

三、报价人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

(一)报价人的有关资格

1.法人资格:报价人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具有检测项目标明的仪器检测能力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检测机构。

(二)资信证明: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报价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在不良行为记录期间。

(三)信誉要求: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承诺书;

(四)与询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存在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报价。

四、材料准备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检测报价表;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的承诺书;

(五)质量保证承诺书。

五、评选方式

我司将根据检测机构的资质、检测方案、报价、检测项目是否全面等因素进行综合评选,选定符合要求的检测机构。

六、时间节点、地点

(一)提交报价文件的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日,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7时,持报价相关资料至云南省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普河村委会海谷村50号(安宁成灏仓储物流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师;联系电话:159*****426。报价资料需密封完好,封面及内容每页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将不予受理。

(二)报价文件份数:纸质版壹份。

(三)公示公告

评选出的候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中选单位,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顺位选择第二候选单位为中选单位,当第二候选人产生相同情况,顺位选择第三候选单位为中选单位。

七、媒介

公告地址: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afzjt.com)。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其他要求

(一)报价单位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无论报名成功与否,报名资料恕不退回,由我公司予以存档。

(二)公司择定成交方后,将以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成交方,成交方应当按公司要求的时间协商并签署合同。成交方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三)公司仅接受一次性报价(即首次报价),申请人首次报价存在不明确或者首次报价并非最终报价的,即视为申请人放弃参与本次报价的资格。

(四)公司与成交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服务合同的约定为准。

(五)报价人自行承担参与本次报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安宁成灏仓储物流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仪器校准检定报价表

2. 评审表

安宁成灏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9日


标签: 检测仪 检定 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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