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门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门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现将我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粤府令第288号)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江门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基本内容 | 设立依据 | 承办科室 | 计划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江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 明确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总体要求,统筹考虑市畜禽养殖生产布局,确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重点区域,明确污染治理重点设施建设,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污染防治措施,指导全市持续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 自然生态保护科(土壤生态环境科) | 2024年-2025年 |
标签: 重大行政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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