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沙广汇大厦改造升级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同沙广汇大厦改造升级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同沙广汇大厦改造升级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 招标公告

致:全体投标人

经咨询调查,现根据下列要求征集同沙广汇大厦改造升级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的供应商(公开竞价)。

  1. 项目编号:GC-********-1
  2. 项目名称、期限及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工期

内容

1

同沙广汇大厦改造升级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

总工期260天。

工程项目原材料检测及功能性检测。主要内容包括砼结构后锚固件检测、钢结构检测、水电材料检测、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

注: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3.项目预算:¥******元(含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任一项的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具有综合资质或至少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中四项专项检测资质),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具备省级或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以内。

4)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且进场实施检测前,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且状态须为可用状态(须提供书面承诺函)。若进场实施检测前未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合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

(8)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不存在大额诉讼或多宗诉讼或其它违法、违约等影响本次项目正常履行的情形。

(10)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曾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签订合同的,不存在履约过程中因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严重违约而导致合同变更、中止、解除的情形。

(11)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不存在正在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诉讼的情形。

(12)不存在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认定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在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履约过程中存在违约责任或过失责任的情形。

5.投标文件的构成: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3)响应函;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报价一览表;

(6)报价明细表;

(7)投标文件偏差声明函;

(8)项目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9)其他承诺;

(10)项目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公告时间为准),在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平台(网址:https://gyl.dgjtjt.com.cn/)按要求进行注册、购买CA证书、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以及提交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本项目须网上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6.投标时间:报名成功后至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 11月 1日 15时30分。(以公告时间为准)

8.投标及开标平台: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平台(网址:http://gyl.dgjtjt.com.cn/)。

9.本项目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交纳,且交款人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保证金账户以公告发布为准)。

9.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

9.2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元;

9.3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东莞交投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东莞银行寮步支行

账 号:590*****116666*****5000427

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手续(退回原账户,不计利息),中标人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手续(退回原账户,不计利息)。遇以下情况,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10.本项目设置履约担保。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交纳履约担保,其提交金额为签约合同暂定总价的10%。履约担保可以采用无条件不可撤销银行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格式开具要求或履约保证金转账汇款账户由合同签订主体(业主)提供。

11.中标原则:经审查投标文件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单位中标。

12.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编制应遵照投标文件格式所列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格式文件中要求的内容。投标文件中凡标注盖章处或出现供应商单位落款的地方应盖单位公章,文件中凡标注签字处均指书写签字或签名章。

13.澄清与修改:本项目如有需要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通过公告方式发送给所有被邀请的供应商。所有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4.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单位数量:1家。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排名第一的中标人自愿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被查实存在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情况,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视情况重新招标。

15.计算机软硬件以及网络特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软硬件以及网络特征进行严格审查,若投标人出现审查异常情况,其投标(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具体审查内容如下:

(1)审查各投标人投标客户端识别码是否一致;

(2)审查各投标人电脑的硬件特征是否一致;

(3) 审查各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的IP地址信息是否一致等。

16.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若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有任何疑问,将统一在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服务平台回复答疑;若投标人需以书面形式提交疑问,须将疑问函原件加盖公章送至招标单位。

17.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

18.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为企业组织招标项目,按招标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20.本次招标项目公告在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平台上公布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招标人咨询:

招标单位名称:东莞交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寮城中路138号

邮编:******

联系人:谢工

电话:0769-********

招标人:东莞交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三方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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