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
兰州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奥体中心站附属人防工程施工用商品混凝土采购信息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就兰州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奥体中心站附属人防项目经理部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组织集中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编号:
ZTSSJ-WZ-2016-127
二、项目名称: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人防工程项目经理部。
三、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商品混凝土约69684立方米,包件划分见“采购物资及包件划分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报价保证金 (万元) | 交纳至 | 工本费 (元) | 交纳至 |
SH-01 | 商品混凝土 |
| 立方米 | 34842 | 2 | 采购人 | 1000 | 采购人 |
SH-02 | 商品混凝土 |
| 立方米 | 34842 | 2 | 1000 |
合计 | 立方米 | 69684 |
|
|
|
|
四、合格报价人:
1、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符合采购产品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所采购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报价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身份,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中本次采购物资应为主营业务。
2、报价人近两个年度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家需在《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甲控材料(商品混凝土)合格供应商(第一批次)名录》、《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甲控材料(商品混凝土)合格供应商(第二批次)名录》、《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甲控材料(商品混凝土)合格供应商(第三批次)名录》中,以法人身份单独参与谈判。
3、《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甲控材料(商品混凝土)合格供应商(第一批次)名录》:甘肃宏建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柳沟河站、甘肃大昌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东岗站、兰州新华恒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青白石站;甘肃宏建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大砂坪站、兰州金诚铁路混凝土有限公司—七里河站、甘肃宏建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土门墩站、甘肃伊真混凝土有限公司—七里河站、甘肃宏建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安宁站、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砼构件公司—安宁站、甘肃兴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宁站、兰州祁连山汉邦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西固站、甘肃大陆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西固站、甘肃天鉴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西固站。
4、《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甲控材料(商品混凝土)合格供应商(第二批次)名录》:兰州星锐轨道交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甘肃建投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5、《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甲控材料(商品混凝土)合格供应商(第三批次)名录》:兰州金诚铁路混凝土有限公司—东岗站、甘肃金盾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和平站)、甘肃禹美混凝土有限公司(雁儿湾站)、甘肃华陇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雁儿湾站)、兰州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平站)。
6、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5-2016年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招标物资有效合格质量检测报告。
7、报价人需出具三个或三个以上2014-2016年公路、铁路、市政工程等行业大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8、报价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2014-2016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14-2016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9、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五、取得采购文件:
欢迎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与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人防工程项目经理部(兰州市七里河区崔家大滩奥体中心)联系并接收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10月22日至2016年10月25日上午8: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包件收取工本费用(人民币)1000元整,一包一投,售后恕不退还。
六、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文件递交地址:
递交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6年11月2日8:00至9:30时。
报价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人防工程项目经理部(兰州市七里河区崔家大滩奥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组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采购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人防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崔家大滩奥体中心
联系人:伊习泉
电 话:
152*****906邮 箱:
********58 @qq.com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201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