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磐安县“气候康养典型试点”技术准备服务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关于磐安县“气候康养典型试点”技术准备服务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磐安县气象局关于磐安县“气候康养典型试点”技术准备服务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磐安县气象局
项目名称:磐安县“气候康养典型试点”技术准备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磐安县气象局将开展“磐安县气候康养典型试点”国家气候标志创建申报工作。该工作涉及气象、生态、旅游等多个领域的数据分析、算法研究和报告编制工作,专业性要求极高。
按照该试点项目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候资源评估的能力、需要能取得并使用较长时间序列的气候和生态气象观测数据、需要具有气候、生态等相关专业的人才队伍。浙江专业气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气象数据,提供的气象信息已经浙江省气象局授权使用,是浙江省气象局批准组建和授权管理的唯一一家提供专业专项气象服务的省级国资企业。
基于磐安县气候康养典型试点的独特性,需要对磐安县内气候背景、环境、生态资源、气候康养特征、气候康养类型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浙江专业气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曾在宁波市鄞州区、衢州市龙游县、湖州市安吉县等地成功创建“中国天然氧吧”等相关类似气候生态品牌,经验丰富。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经专家论证小组合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浙江专业气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专业气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艮山西路73号7幢2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0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无
五、联系方式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pdf (500.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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