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铜梁-潜江线路施工二标段工业气体框架协议采购招标项目
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铜梁-潜江线路施工二标段工业气体框架协议采购招标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铜梁-潜江)线路施工二标段工业气体框架协议采购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GJ-2024WZ-ZB006
1.招标条件
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铜梁-潜江)施工总承包二标段工业气体采购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河北华北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公司项目自筹。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铜梁-潜江)第二标段位于重庆市垫江县、忠县和石柱县,管道全长162.25km,管径D1219mm,钢级L555M。标段内新建站场1座(垫江压气站),新建阀室8座,隧道施工共计20处(含3条利旧隧道)。本次招标属于项目施工用工业气体。
为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铜梁-潜江)线路施工二标段项目工程提供用于管道焊接保护气、现场材料切割、管口预加热使用的工业气体,包括氧气、乙炔、氩气、混合气、氮气、丙烷。
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二个标包。标包一:垫江县至忠县白石镇用工业气体(线路长度约长度约80km,包含阀室4座,站场1座)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执行标准 | 备注 |
1 | 氧气 | 纯度≥99.5% 40L/瓶,气体压力不低于12MPa | 瓶 | 2168 | GB/T 3863-2008 | |
2 | 乙炔 | 纯度≥98% 40L/瓶,乙炔气体重量:不低于2kg/瓶 | 瓶 | 1626 | GB 6819-2004 | |
3 | 氩气 | 纯度≥99.99%,40L/瓶,气体压力不低于12MPa | 瓶 | 2863 | GB/T 4842-2017 | |
4 | 混合气 | 80%Ar+20%CO2 40L/瓶 气体压力不低于12MPa | 瓶 | 8534 | GB/T *****-2020。配比可根据现场需求调整,CO?气体纯度≥99.5%,Ar气纯度≥99.96%;CO?气体含水量≤0.005%,Ar气体含水量≤0.005% 气体压力不低于12MPa | |
5 | 氮气 | 纯度≥99.99% 40L/瓶 气体压力不低于12MPa | 瓶 | 300 | GB/T 3864-2008 | |
6 | 丙烷 | 纯度≥98% 15kg±0.5kg/瓶 | kg | HG/T 3661.2-2016 |
标包二:忠县黄金镇至石柱县枫木乡工业气体(线路长度约长度约82km,包含阀室4座)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执行标准 | 备注 |
1 | 氧气 | 纯度≥99.5% 40L/瓶,气体压力不低于12MPa | 瓶 | 2212 | GB/T 3863-2008 | |
2 | 乙炔 | 纯度≥98% 40L/瓶,乙炔气体重量:不低于2kg/瓶 | 瓶 | 1659 | GB 6819-2004 | |
3 | 氩气 | 纯度≥99.99%,40L/瓶,气体压力不低于12MPa | 瓶 | 2920 | GB/T 4842-2017 | |
4 | 混合气 | 80%Ar+20%CO2 40L/瓶 气体压力不低于12MPa | 瓶 | 8706 | GB/T *****-2020。配比可根据现场需求调整,CO?气体纯度≥99.5%,Ar气纯度≥99.96%;CO?气体含水量≤0.005%,Ar气体含水量≤0.005% 气体压力不低于12MPa | |
5 | 氮气 | 纯度≥99.99% 40L/瓶 气体压力不低于12MPa | 瓶 | 200 | GB/T 3864-2008 | |
6 | 丙烷 | 纯度≥98% 15kg±0.5kg/瓶 | kg | HG/T 3661.2-2016 |
注:以上数量为预估使用量,招标人对实际使用数量不做承诺,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为准,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供应商进行任何补偿。
交货地点:按招标人要求,根据现场实际需求分批次送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标包一为垫江县至忠县白石镇范围内;标包二为忠县黄金镇至石柱县枫木乡范围内)。各标包送气需要直达机组施工现场,且跟随机组调整到货地点,机组施工存在两个标段区域交叉作业的情况,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运输配送相关问题。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买方需求分批交货,保证接到买方通知24小时内可供货到场;计划首批到货日期2024年11月30日前。
技术要求:1、氧气:GB/T 3863-2008;2、乙炔:GB 6819-2004;3、氩气:GB/T 4842-2017;4、混合气:GB/T *****-2020;5、氮气:GB/T 3864-2008;6、丙烷:HG/T 3661.2-2016。
付款方式:分批送货,按月实际送货数量结算。合同签订后,每月月底买卖双方根据买方施工现场各机组接收的经验收合格的各种气体数量据实结算,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全额国家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三个月内支付货款。
其 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贸易商、代理商参与。
3.3 资质证书要求:
生产企业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证书的原件扫描件。贸易商、代理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可在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https://whjy.mem.gov.cn/#/administrativelicensing 核实。贸易商、代理商还需提供与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气体制造商签订的产品销售授权书、气体制造商的资质文件,至少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书、气瓶充装许可证。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氧气、乙炔、氩气、混合气(Ar80%--CO220%) 、氮气、丙烷六种工业气体的供货业绩,须提供销售合同或发票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包含:货物品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拒绝。(已完成供货的合同扫描件,可隐去价格部分)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投标人资格。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人所供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技术参数要求,并对本次标的物报价负责,如果因达不到招标文件中全部技术参数要求,或不按照框架协议价格供货,或不能按时、按需提供项目所需各种气体,同意被买方处以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的罚款,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索赔损失。
(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买方有权不定批次随机抽检,检验机构为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具备专业资质的检测机构,每种气体复检批次不少于三次,复检费用由卖方承担,若出现质量问题买方有权退货并索赔损失。
(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所供应工业气体瓶体无裂纹、无腐蚀、无明显变形及外部损伤缺陷。气瓶在规定的检验有效期限内,钢印标志清晰完整,有警示标签和产品合格证,且标签上的气体名称与气瓶制造钢印中的气体名称相一致。气瓶附件(防震胶圈、防护罩等)齐全且无损坏,防震胶圈厚度等符合《气瓶防震圈(LD 52-1994)》标准要求。
(4)根据国家管网管理要求,所有配送到现场的气瓶必须按照压力容器进行报验,需提供气体充装许可证、气瓶生产合格证、气瓶充装产品合格证、最新的气瓶检验报告、气瓶检查清单(QSY1365-2011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附表C)等附件,且需固定气瓶的方式,所有气瓶包括周转备用需登记气瓶数量及编号,在气瓶上张贴单位简称以便于区分,进场前进行一次性报验。所配送混合气每批次需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6个月内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本条款资料投标可不提供,但必须响应,中标后按照上述要求提供)
(5)投标人应具有自行灌装投标产品所需的设备。至少包括低温存罐、低温泵、气化设备、混配设备。须提供设备清单及相应证明资料(如采购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合同相对人和发票抬头必须与投标人一致)。投标人为贸易商、代理商的需提供所经销或代理的相应气体制造商的设备清单及相应证明资料。
(6)投标人应具有所投标产品的检验设备。至少包括多功能分析仪、微量氧含量分析仪、微量水含量分析仪。须提供清单及相应证明资料(如采购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合同相对人和发票抬头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7)为加强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实现建设项目资金使用透明、合规、高效,国家管网集团建设资金管理区块链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对本项目全过程资金进行管理,使用国家管网集团建设资金管理区块链信息系统进行全过程资金支付和管理。乙方在合同签订15日之内签订区块链资金管理协议,按照甲方提供《建设资金区块链信息系统用户申请表》及其他要求的材料,申请开通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使用权限,选择一家已与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对接的银行开立专用账户,作为本项目的收支账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29日9:30:00至 2024年11月4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段。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后,须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有关交易平台的问题请咨询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语音导航“招标平台”,因交易平台或其他非招标机构原因导致的购标失败等问题,招标机构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投标人要求开具发票的,需及时登陆“投标人自助服务平台”(https://zh.cpplb.com.cn:8081)点击业务办理,上传订单截图及开票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44号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B104会议室。投标人可以现场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交),不接受邮寄,现场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内容仅在需采用应急措施进行解密时有效。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逾期传送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4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6、开标
开标时间:2024 年11月11日9 时00 分;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 、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华北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油建路
联 系 人:王强
电 话:131*****989
电子邮件:gj-gy-wq@cnp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44号
联系人:牛宇晴
邮 箱:wzgszbc@163.com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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