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河源某部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

项目名称:河源某部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532,193.4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临江、文明路片区食堂食品原料供货服务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4,766,096.7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河源某部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2(年) 详见采购文件 4,766,096.7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采购包2(白领头、东源片区食堂食品原料供货服务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4,766,096.7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河源某部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2(年) 详见采购文件 4,766,096.7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临江、文明路片区食堂食品原料供货服务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2)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3)投标人为总公司的,可以使用分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可以使用总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但不可使用其他分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内的“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6)未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及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采购包2(白领头、东源片区食堂食品原料供货服务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2)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3)投标人为总公司的,可以使用分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可以使用总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但不可使用其他分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内的“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6)未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及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至 2024年11月1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标,远程开标,无需到现场提交纸质标书,电子投标文件在智慧云平台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平台远程解密。

开标地点:河源市源城区永和东路85号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为增加项目透明度和供应商充分参与市场竞争,下载采购文件时间截止至2024年11月18日23:59:59,质疑时间有效期为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若未在本质疑时间内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则视为同意采购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力。

5.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异地评标或远程异地评标模式,若项目为跨省远程异地评标模式的,抽取的评审专家为副会场所属省份专家库专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源某部

地 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文明路17号

联系方式:0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永和东路85号

联系方式:07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黄小姐

电 话:0762-*******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0月29日


标签: 副食品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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