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人民法院园林景观工程(第一次)招标公告
江夏区人民法院园林景观工程(第一次)招标公告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园林景观工程项目(第一次)招标公告
依据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的要求,武汉华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园林景观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前来竞投。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HX-ZFCG-*******-JX011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园林景观工程项目
(三)预算金额:16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次公开招标具体需求如下:江夏区人民法院为全国区县重点法院,为创建全国绿化优质单位,拟对院区进行改造及绿化提升,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树木存活率达到100%。要求投标单位具有丰富的园林绿化施工经验,较强的施工技术力量,具有足够专业人员、管理能力、施工设备等确保本工程的顺利实施。其他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1)项目编号:WHHX-ZFCG-*******-JX011
2)项目名称: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园林景观工程项目
3)类别:工程
4)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5)数量:一批
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预算金额:160万元
8)完工期:40个日历天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如需查询技术要求********@qq.com">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
4、外省投标企业还须有入鄂注册登记证;
5、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内类似业绩及证明文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的审计报告;
7、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2016年10月23日至2016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3号君临天下3号楼2503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报名须携带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包括: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三证副本、公司资质证书副本②项目经理的职称证、建造师证、劳务合同及社保证明,以及只承担本项目的承诺书;③五大员的身份证、上岗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④企业近两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⑤外地企业须携带入鄂注册登记证;⑥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近三个月的缴税证明⑦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书面证明。)以及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3号君临天下3号楼2502室
(二)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3号君临天下3号楼2502室
(二)时间:2016年11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6年10月23日~2016年11月15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曹祥武 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华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3号君临天下3号楼2503室
联 系 人:周 榕 电 话:***-********-606
武汉华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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