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铁路自购物资(钢绞线)招标公告
新建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铁路自购物资(钢绞线)招标公告
新建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铁路项目自购物资(钢绞线)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SJ-WZ-2016-1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黔张常铁路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4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黔张常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黔张常铁路项目经理部,作为黔张常铁路QZCZQ-4标的承包人,因2015年7月联合招标钢绞线中标人在2016年9月被解除合同,现对本标段GJX4-01包件剩余量及剩余工程所需的钢绞线物资,重新实施公开招标采购,根据 《关于全面营改增后有关问题协商会议纪要》铁总财函[2016]515号和黔张常铁路公司的相关规定,此次招标物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采购并签订三方合同。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5〕116号);
(5)《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6)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421号)。
(7) 铁总财函[2016]515号“关于全面营改增后有关问题协商会议纪要”;
(8)黔张常铁路公司对建设物资招标采购的相关规定;
(9)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QZCZQ-4标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黔张常铁路项目经理部:正线起讫里程为:DK51+300~DK79+725.3,正线长度28.455正线公里,线路经来凤县。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15段4.498km,桥梁16座5834延米,隧道14座18134米。车站1座(来凤站),来凤梁场559单线孔梁制架(包含5标276孔制架梁)。永临结合的电力供电线路1处约7km,合同金额18.8亿,合同工期56.5个月,开竣工日期 2015年3月15日-2019年11月30日。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3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2.4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见公告附件1);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3.4 投标人未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本包件2015年原中标厂家再次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纸质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同时发售(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2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10月 24 日至2016年10月 28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黔张常铁路项目经理部(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档案馆14楼)持投标申请表(附表2)、本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到财务部交标书款。
5.3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10月 24 日至2016年10月 28 日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传真或扫描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的购买标书联系电话或邮箱,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黔张常铁路项目经理部;开户银行:建行来凤支行;账号:****************7777),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 、物资名称、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招标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回函确认,确认函应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扫描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的购买标书联系电话或邮箱。
5.4 不接受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针对相应包件的报名。
5.5招标文件由招标人组织出售,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一包一投,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11月 23日8: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3日8:30时,地点为: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档案馆14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7.1时间:2016年11月23日8:30时。
7.2地点: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档案馆14楼
9.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考虑路况复杂,交通、施工便道等因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工地,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黔张常铁路项目经理部
购买标书联系方式表
序号 | 物 资 名 称 | 购买标书联系电话及传真 | 购买标书联系邮箱 |
1 | 钢绞线 | 13886756999 18307183828 | 780782955@qq.com |
二O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人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1 | 钢绞线 | GJX4-01 | 吨 | 4400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黔张常铁路项目经理部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生产能力:投标生产厂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及以上,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的相关规定;生产厂须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生产厂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投标人具有有效投标物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15年至2016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两份(2015年至2016年内各一份)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7.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8.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1000 | 10 |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ZTSSJWZ-2016-115
投标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联系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
投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申请投标包件及说明: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帐或电汇 | |||
(招标人全称): 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 的上述申请投标包件号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