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科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和内部控制提升一体化服务项目采购二次磋商公告
蓝科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和内部控制提升一体化服务项目采购二次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蓝科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和内部控制提升一体化服务项目采购(二次);
2.项目编号:LKCG*******;
3.采 购 人: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
4.项目业主: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
5.项目地点:合肥市新站高新区。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拟选聘一家符合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为蓝科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及内部控制提升提供一体化咨询服务,建成覆盖蓝科公司各业务领域和各部门,贯穿蓝科公司决策、执行、监督全流程的合规、内控管理体系;
2.资金来源:自筹;
3.合同估算价:******.00元;
4.项目类别:服务类;
5.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6.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及内控提升一体化服务的全部服务内容,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服务内容审核通过后,中标人提供12个月后续跟踪服务。
7.其他:/
三、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资质要求:(须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①合同协议书关键页。供应商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审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②以上涉及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名称中包含“合规”或“合规管理”等),如上述证明资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还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企业合规管理服务业绩。
3.拟派人员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项目拟配备人员基本信息,格式及人员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供应商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 名、主办律师 2 名、经办律师 2 名。
(2)上述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成交后由采购人核实,若经核实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资格或终止合同,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5)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特殊合伙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总所及其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请各潜在供应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www.lanketz.com),线上获取磋商文件。
2、其他:
1)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3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话:0551-********;
五、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11月8日上午10:00。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11楼1105办公室。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4年11月8日上午10:00。
2、磋商地点:合肥市新站区综合保税区东方大道与大禹路交口综保大厦1楼开标室。
七、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提出
疑问提出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疑问发至采购人邮箱(hflkzbb@163.com),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补疑、澄清、变更、延期,将在网站(www.lanketz.com)上以公告方式及时发布,公告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效力。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八、采购结果公告
磋商结束3个工作日内,中标候选人公示在(www.lanketz.com)网站上及时发布,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九、项目流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将予以流标,流标公告将在网站(www.lanketz.com)上及时发布:
1)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 个的;
3)经磋商小组评审后通过评审的供应商少于3 个的;
4)所有成交候选人均放弃成交权利;
5)出现影响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 购 人: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综合保税区东方大道与大禹路交口综保大厦11楼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0551-********
邮 箱:hflkzbb@163.com
2、监督管理机构
监督管理机构: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纪检室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综合保税区东方大道与大禹路交口综保大厦13楼
电 话:0551-********
十一、响应保证金账户(本项目免收响应保证金)
十二、履约保证金账户
1、形式:R银行转账 R银行电汇 R银行保函
2、金额:成交金额的5 %
3、退还:后续跟踪服务期满后一次性退还。
4、具体要求: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例如:某银行在合肥行政区域有分支机构,则该银行总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银行保函均予以认可。
02.磋商文件--蓝科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和内部控制提升一体化服务项目采购(二次)
02.磋商文件--蓝科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和内部控制提升一体化服务项目采购(二次)
标签: 控制提升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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