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留坝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留坝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留坝分局 | ||
行政区域 | 汉中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 18:16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688 | ||
采购单位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留坝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汉中市留坝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明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甲字88号锦园国际广场21层2102Y1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3*****688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需求 (1) |
留坝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CBN-汉中市-2024-*****
项目名称:留坝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5,351.07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2月底前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留坝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留坝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电子件(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Ⅰ、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Ⅱ、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不良信用、无在建工程;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I、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谈判会议开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II、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社保开户证明,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截止至谈判会议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无被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会议,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黑名单中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各级诚信信息平台未被列为采购(投标)受限行为人(附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谈判响应;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时间: 2024年10月30日 至 2024年11月0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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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留坝分局
地址:汉中市留坝县
联系方式:0916-*******
名称:陕西明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甲字88号锦园国际广场21层2102Y17号
联系方式:153*****688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53*****688
陕西明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9日
标签: 理设施维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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