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宣传栏和雕塑制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JwXJJS--W1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宣传栏和雕塑制作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宜传栏、雕塑制作等(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传栏和雕塑制作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宜传栏和雕塑制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9日10时00分到2024年11月04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下领取或网上发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伊宁市江苏大道100号和谐商务综合楼5层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伊宁市江苏大道100号和谐商务综合楼5层开标室
七、其他
公告内容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
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宣传栏和雕塑制作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XJJS-W1001
三、项目概况:
1,采购需求:宜传栏、雕塑制作等(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700000.00元.
4.最高限价:700000.00元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
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
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
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
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
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ccg即.oY.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
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
.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提供审计部门出具的2023年审计报告(提交审计资料报告的同时须提供
可查真伪的防伪码)。
(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ccg即.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
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
,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m.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注册相关证明
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4日,每天上午10时00分至
14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30分:(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
2.1线下领取。(地址:伊宁市江苏大道100号和谐商务综合楼5层开标室)
2.2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
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
,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
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
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
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531131030@qq.com。
3.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3.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
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
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3.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五)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和相关网页
截图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复印件二套并加盖公司公章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11时00分:
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伊宁市江苏大道100号和谐商务综合楼5层开
标室。
6.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1时00分。
(二)投标地点:伊宁市江苏大道100号和谐商务综合楼5层开标室。
(三)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
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11时00分。
(二)开标地点:伊宁市江苏大道100号和谐商务综合楼5层开标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ccgp.gov,cn)、(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开创纪元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辛海蓉
联系电话:18699959566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俞先生
移动电话:1860999777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某单位。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地址:伊宁市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29903558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开创纪元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伊宁市江苏大道100号和谐商务综合楼5层开标室
联系人:辛海蓉
电话:18699959566
电子邮件:15311310300qq.c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章》
报名资料模版
附件3-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反面)
身份证关键信息应当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年月日
附件3-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某单位)
(投标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且名称)采购活动,
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年月日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务:移动电话
传真:邮编:
通讯地址」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反面)
身份证关键信息应当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注:授权书后应当附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
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附件3-6供应商承诺声明
供应商承诺声明
(某单位):
我单位自愿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
承诺声明如下:
一、供应商诚信承诺
1.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材料、图片影像
、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因单位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原始材料、财务
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单位信息难以确认时,自愿放弃参加军队采
购活动。
3.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材料,提供虚
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材料数据等,造假或篡改相关数据及资产等
情况,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二、保密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的保密法律法规,履行保密义务。
2.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3.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4.招标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专室放置、专盘存储、专人管理。
5.未经采购机构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
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三、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
1.严格遵守《供应商诚信承诺》,若受到1年、2年、3年禁止参加军
队采购活动处理的,同意缴纳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1.5%、2%的诚
信责任保证金(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到千元),最低额度为10万元
最高额度为200万元。
2.同意至恢复参加军队采购活动资格之日前,缴纳诚信责任保证
金。逾期不缴纳的,不予恢复参加军队采购活动资格:自禁止性处理
期满之日起超过6个月不缴纳的,给予终身禁止处理。如恢复参加军
队采购活动资格之日起3年内再次受到1年以上(含)禁止参加军队采
购活动处理的,同意前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同意再次按照被处理的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以及处理年限对应的比例重新缴纳保证金,在未缴
纳之前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3.若经查实采取串通投标手段取得中标资格,已进入履约阶段的
同意按照军队采购合同管理和供应商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需继续履约但存在明显价格风险的,同意扣除利润,按照审定的实
际成本结算,审定结果高于合同金额的,按照合同执行,接受相应违
规处理:对于已完成履约和结算的,同意根据审价认定的实际成本支
出,退还军队超额付款部分,接受相应违规处理。审价所需费用由我
方承担。
4.给某单位造成损失的,同意按照国家法律和合同约定,予以相
应经济赔偿。
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
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
及未被“信用中国”(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gsxt.gov.c)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
与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未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我单位为生产型企业的,与我单位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
址为同一地址的其他生产型企业,未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我单位为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与我单位股东和管理人员(法
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
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烟亲关系)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其他非国
有销售型企业,也未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六、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七、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八、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九、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声明内容,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
后果和法律责任,接受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机构按国家和军队有
关法规作出的相关处罚。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附件3-10网页截图相关证明材料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gp.gov.cn)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
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
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
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
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