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钢基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居七路、居九路、居十三路电力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钢基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居七路、居九路、居十三路电力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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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钢基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居七路、居九
路、居十三路电力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招标编号:HACS-[2024]-081)
项目所在地区:兵团
一、招标条件
本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钢基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居七路、居九路、
居十三路电力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新建 860 米 12 孔电力排管,2 进 4 出环网柜 4 座,断
路器 10 台,3480 米 300 型电缆,430 米 70 型电缆,新建电缆井 22 口,13 米窄基塔 5 基,12
米电杆 8 基等内容。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本工程有关的现场技术服务等
工作。(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外网供电电源点、外网进线电缆型号规格及走向,预
埋电缆排管、用电箱变或配电室基础及内部电气设计等。设计满足乌鲁木齐电力公司的供电
接入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应遵循就近取电,方便用电的原则进行设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钢基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居七路、居九
路、居十三路电力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钢基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居七路、居九
路、居十三路电力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投标人必
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2.
资质要求:[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资质或[设计]电力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及以
上资质或[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
程(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近 1 年(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
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业绩要求: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与本项目相似的设计业绩)至
少 1 项(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信誉要求: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记录;6.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相关电力工程
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7.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
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前两款规
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 2018 年 4 月 24 日发布
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
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
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5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
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审核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文
件费 300 元/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鸿安昌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中海天悦
国际办公楼 30 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响应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招标人
予以拒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鸿安昌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中海天悦
国际办公楼 30 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响应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招标人
予以拒收。
七、其他
本项目最高限价及其他内容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兵团工业园区丁香一街 11 号
联 系 人:宋工
电 话:135654220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鸿安昌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中海天悦国际 302 室
联 系 人: 刘丹妮
电 话: 18130863255
电子邮件: 82790925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配套 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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