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车辆维修保养项目(二次)竞
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2.0747-2460SCCLN33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车辆维修保养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5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车辆维修保养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车辆维修保养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车辆维修保养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
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
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磋商当日前 6 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除开具银
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资信证明可为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4)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
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
截图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查询网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5)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
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汽车维修二类资质证书及以上或汽车维修二类
及以上备案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9)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2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5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可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搜索项目名称,通
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200 元/包/供应商)。
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 24-2 号 104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 24-2 号 104 会议室
七、其他
磋商说明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采购人)委托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
理机构),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车辆维修保养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0747-2460SCCLN334
3.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
4.采购人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
5.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采购内容:本项目选定 1 家供应商,为我公司提供周期为 1 年的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预算 15 万元,具体车辆清单如下:
序号 车牌号 车辆品牌型号
1 辽 P87755 丰田雷凌-1.8-普通型
2 辽 P76666 别克牌 SGM6529ATA
3 辽 PEF267 大众轿车 SVW71810BU
4 辽 P95G18 大众牌 FV7152BABCG
5 辽 P95A18 大众牌 FV7152BABCG
6 辽 P24086 捷达牌 FV7160FG
7 辽 P84845 捷达牌 FV7160FG
8 辽 P83847 捷达牌 FV7160FG
9 辽 P84847 捷达牌 FV7160FG
10 辽 P25685 捷达牌 FV7160BBMGG
11 辽 P25689 捷达牌 FV7160BBMGG
12 辽 PHF898 大众牌 FV7150FCBBG
13 辽 PHE227 大众牌 FV7150FCBBG
14 辽 PHC808 大众牌 FV7150FCBBG
15 辽 PHF990 大众牌 FV7150FCBBG
16 辽 PGG006 大众牌 FV7150FCBBG
17 辽 PHE007 大众牌 FV7150FCBBG
18 辽 PHD559 大众牌 FV7150FCBBG
19 辽 P05179 奇瑞牌 SQR6451T21T7
20 辽 P84340 捷达牌 FV7160BBBBG
21 辽 PBT196 捷达牌 FV7150FCBBG
22 辽 PAW220 大众 FV7150FCBBG
23 辽 PY4401 荣威客车 CSA6452NDAR
24 辽 PAB596 北京现代牌 BH7186PAV
25 辽 PBZ668 北京现代牌 BH7186PAV
26 辽 P25687 捷达轿车-FV7160BBMGG
27 辽 P84785 捷达轿车-FV7160BBBBG
28 辽 PFB318 北京现代 BH7186PAV
29 辽 PA5441 北京现代 BH7161HAZ
30 辽 PHC318 东风标致 DC7169LSAB
31 辽 PDC191 东风标致 DC7169LSAB
7.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
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磋商当日前 6 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除开具银
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资信证明可为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4)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
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
截图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查询网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5)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
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汽车维修二类资质证书及以上或汽车维修二类
及以上备案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9)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8.项目《磋商文件》获取:
(1)供应商必须从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2)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05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 时,
下午 13:30 至 16: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通过网络获取标书:可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搜索项
目名称,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200 元/
包/供应商)。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文件及增值税电
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北京时间 14 时 00 分,在截止时间后送
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
1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 24-2 号 104 会议室。
11.本次磋商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应
答材料和一次报价)递交到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 24-2 号 104 会议室。由磋商小组
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务、技术方案以及一次报价的进行初审。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应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
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技术需求、服务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
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允许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做调整。
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磋商并审核合格,并得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供应商应于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
间内,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技术条件、服务范围将最终报价递交。
12.评定方法:综合评分法。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
联系人:鲍经理
电 话:15142835000
电子邮箱:baozhe@liaon.picc.com.cn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 24-2 号
业务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18110123491
电子邮件: wangzhenyu03@sinochem.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
联 系 人:鲍经理
电 话:15142835000
电子邮件:baozhe@liaon.pic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 24-2 号
联 系 人: 王振宇
电 话: 18110123491
电子邮件: wangzhenyu03@sinochem.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