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桂05破1号重整案关于第二次公开选聘绿化养护单位的公告
2024桂05破1号重整案关于第二次公开选聘绿化养护单位的公告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21日作出(2024)桂05破01号《决定书》指定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担任北海国安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北海国安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拟选聘有资质的绿化养护单位为北海公司规划展示中心、北海公司项目地块提供绿化养护服务,因第一次公开选聘无单位竞聘,故本次重新公开选聘绿化养护单位,特公告内容如下:
一、公告须知
(一)本公告内容对竞聘人平等适用;
(二)本公告的有关内容是基于管理人工作所了解的情况而做出的事实陈述,请竞聘人自行判断和自担风险,管理人对本公告内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本选聘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合同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由此产生的纠纷管理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四)竞聘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同意按照北海公司规划展示中心、北海公司项目现状入场服务,相关人工成本、材料成本、商业风险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为重整项目,债务人处于重整阶段,参与意向报名的公司,费用按《破产法》的规定予以支付,具体的支付方式以所签订的协议/合同为准。
(六)特别说明:本选聘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最终解释权属于北海国安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北海国安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内容 | 摘要 |
企业名称 | 北海国安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
企业住所 | 北海市海景大道128号中信国安北海第一城首开区7幢B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股东 | 西藏安业城市发展有限公司,40% 中信国安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40% 巨合(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 |
法定代表人 | 裴毅 |
成立时间 | 1992年12月14日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建筑材料(仅限无仓储销售)、电器机械、金属材料(不含稀有金属)、办公用品、日用品、日用百货、汽车配件、酒、预包装食品、报刊、杂志、书籍、旅游纪念品的销售;卷烟零售;花卉出租、销售;工艺品(不含文物)的设计、制作、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影视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劳务信息咨询服务;旅游信息(不含旅行社)咨询;文化教育的咨询;对酒店、旅游、养殖、教育、体育场馆项目的投资(以上项目不含生产经营);农业生态旅游观光;会议会展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固定印刷品广告除外);旅游项目开发、旅游服务,旅游景区管理,定线旅游客运;酒店管理,住宿业,餐饮服务;棋牌(不含游艺)、桌球;婚庆服务;复印、影印、打印服务;保洁服务,外卖送餐服务;自有房屋、场地租赁;游泳,室内体育场所服务,室外人工体育场所服务;健身;洗浴服务、洗衣服务,美容美发;洗车及专业停车场服务,水上运动指导服务;电影放映;酒吧;演出及演出经纪业务;票务代理;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本 | *****万人民币 |
登记状态 | 存续 |
三、项目概况
(一)本次项目情况:本项目服务地块为北海公司规划展示中心、北海公司项目地块。项目面积为:苗木约2.7万株,占地约700亩。(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二)养护承包方式:按单价据实结算。
(三)管理要求:绿化养护不得影响、干扰项目正常的工作秩序;必须配备专职的养护人员。建立养护巡视制度,做好日常养护记录;必须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加强高大树木养护作业时的安全保障,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注意安全。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机构无关。
(四)质量要求:按照植物的生长特性进行施肥、修剪、浇水、病虫害防治,定期除杂草,(具体考核标准详见附件2)。
四、报名条件及参加选聘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园林绿化养护的相关经营范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力人名单;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竞聘人履行本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4、竞聘前,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税务黑名单;
5、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二)报名资料
1、竞聘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基本的工商信息、股权结构、主营业务、组织架构、资金实力、绿化工程或养护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如有));
2、园林养护方案,包括详细的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养护队伍的管理、养护技术指标的考核等;
3、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一年的税收完税证明(均加盖企业公章);
4、竞聘人出具的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且资金来源合法的承诺函;
5、本项目园林绿化养护报价(包含费用的支付节点);
6、保密承诺书等内容;
7、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装袋密封,封面加盖竞聘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人签名;同时,提供与报名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刻录至光盘或存入U盘,一并装袋密封。
无法现场提交报名材料与参选资料的,可按上述要求邮寄至管理人指定地址,提交的方案以邮寄妥投时间为准。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截止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竞聘人应在2024年11月1日18:00前向管理人书面提交报名材料。
2、报名材料接收联系人:
联系人:吴桐
联系电话:150*****815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1号绿地中央广场A9栋二单元三楼。
(二)评分标准及评定结果
管理人将对比竞聘人提交的《园林养护方案》,根据竞聘人资质(权重10%);竞聘人资产实力和履约能力(权重20%);历史业绩(权重40%);报价及费用支付节点(权重30%)评分。
评分结果将向北海国安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和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
六、其他事项
1、未被选聘的竞聘人,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2、竞聘人报名前,可以和管理人沟通了解园区具体情况。
3、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
特此公告。
北海国安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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