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焦铁路龙门吊招标公告
太焦铁路龙门吊招标公告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设备集中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175SBB-2016-011
1、招标条件
1.1本次设备招标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太焦项目指挥部。资金来源已落实,本次招标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邀请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3.《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1.2.4.《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自购物资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工管物资电[2013]49号);
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的设备,共分1个包件,一包一投。详细情况请参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受邀请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3.1.1属于公司设备管理部公布的《设备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供应商。
3.1.2经公司设备集中招标领导小组进行资格预评审后暂列为合格供应商的投标人。对于本次招标设备有合作意向的设备供应商,需满足如下条件并提交相关资料至公司设备集中招标领导小组进行资格预评审,提交地点位于中铁十七局集团太焦铁路项目设备物资部(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学府路幼儿园对面中铁十七局集团太焦铁路项目部),提交时间截止2016年10月23日。具体如下
3.1.2.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及招标设备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商或其代理商。
3.1.2.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设备制造、经营批准证书等相关资质。
3.1.2.3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本次所采购同类型设备的销售业绩,并提供最近三年同类产品的销售合同;
3.1.2.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设备近俩年由国家行政部门或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权威产品合格检测报告(至少不少于一份)。
3.1.2.5履约信用要求:应附投标人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信用良好,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投标、或设备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3.1.2.6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7投标人近5年不得存在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分)公司及所属项目进行诉讼的情况。不接受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0月22日至2016年10月23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30~17:30时),发售地点: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太焦项目设备物资部(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学府路幼儿园对面中铁十七局集团太焦铁路项目部3楼设备物资部)。接到设备投标邀请书的投标人须派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现金或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招标设备一览表,以现金或电汇方式购买,电汇需出具电汇凭证至QQ邮箱********1@qq.com">********1@qq.com,待确认后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上午9:00时至10: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10:00时,地点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太焦铁路项目会议室(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幼儿园对面中铁十七局集团太焦铁路项目部4楼会议室)。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届时参加。没有按要求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①时间:2016年10月25 日上午10:00时。②地点:中铁十七局集团太焦铁路项目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太焦铁路项目指挥部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幼儿园对面中铁十七局集团太焦铁路项目部
联系人:郑先生 手机:136*****716
联系人: 周先生 手机:178*****777
联系人:刘先生 手机:157*****013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一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设备集中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投标设备一览表
(招标编号:ZT175SBB-2016-010)
序号
包件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交货地点
备注
1
SB-1
单梁门式起重机
台
6
500
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太焦项目工地
需包含安装费用
2
3
4
5
注:1、各包件招标设备的具体规格、型号及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2、电汇招标文件款,请带银行回执领取招标文件,或者现金支付。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襄垣县支行
户名:秦建华
附件二
投标邀请书
致: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因太焦铁路项目工程施工需要,经相关单位和领导批复,决定对工程所需电子汽车衡与锅炉进行公开邀请招标,现邀请贵单位按照招标文件内容要求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ZT175SBB-2016-010
2、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人名称
设备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购置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
使用单位
备注
1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单梁门式起重机
SB-1
台
6
500元
中铁十七局集团太焦铁路项目指挥部
3、贵单位接到本邀请书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3日18时前到我项目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再退回,过期不候。
4、递交标书时间、地点:请投标者于2016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10:00时前将投标书递交至中铁十七局集团太焦铁路项目部会议室,逾期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10时;开标地点:中铁十七局集团太焦铁路项目部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
6、上述时间、地点如有变化,招标单位将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及时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招标人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幼儿园对面中铁十七局集团太焦铁路项目部
邮 编: 030006
电 话: 189*****946
联 系 部门:中铁十七局集团提交铁路项目设备物资部
联 系 人: 周先生
附件三: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
申请人名称
购买招标文件 设备名称
包 件 号
联 系 人
手 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 编
地址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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