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宁夏磐宇实业有限公司 2024-2025 年度零星维修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
(招标编号:NXYH-2024[政采]-042 号)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青铜峡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宁夏磐宇实业有限公司 2024-2025 年度零星维修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宁夏磐宇实业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服务内容为宁夏磐宇实业有限公司 2024-2025 年度零星维修服务机构采购,具体
数量以整年实际发生维修量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夏磐宇实业有限公司 2024-2025 年度零星维修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宁夏磐宇实业有限公司 2024-2025 年度零星维修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
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
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
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
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
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
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供
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
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
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
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
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
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注:3、4、5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
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29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5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报名表填写完整加盖单位公章及资质电子版扫描发送
到 1831342023@qq.com,随后我公司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青铜峡市朔方街 305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青铜峡市朔方街 305 号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NXYH-2024[政采]-042 号
项目名称:宁夏磐宇实业有限公司 2024-2025 年度零星维修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0
最低优惠率(%):根据项目年度维修服务最终结算总价费用优惠率 2 %。
采购需求:服务内容为宁夏磐宇实业有限公司 2024-2025 年度零星维修服务机构采购,具体
数量以整年实际发生维修量为准。(具体技术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
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有效期截至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
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
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
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
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
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
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供
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
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
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国
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
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注:3、4、5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
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0-29 08:00:00 至 2024-11-05 18:30:00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
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
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报名表填写完整加盖单位公章及资质电子版扫描发送到
1831342023@qq.com,随后我公司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
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地点:青铜峡市朔方街 305 室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铜峡市朔方街 305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磐宇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青铜峡市青铜峡镇
联 系 人:郭一鹏
电 话:182954696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誉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青铜峡市朔方街 305 号
联 系 人: 刘楠
电 话: 13619553921
电子邮件: 183134202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