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2022年度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30户以上通硬化路建设项目猴桥镇金家村委会小坡脚至甸金竞争性谈判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腾冲市猴桥镇人民政府腾冲市 2022 年度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30 户以上)通硬
化路建设项目猴桥镇金家村委会(小坡脚至甸金)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JSGC2024-002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
一、招标条件
本腾冲市 2022 年度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30 户以上)通硬化路建设项目猴桥镇金家村
委会(小坡脚至甸金)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预算金
额:380802.65 元,招标人为腾冲市猴桥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道路 1 条,长 0.629 公里,路基宽度 4.5 米,路面宽度 3.5 米,铺筑混凝土
路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腾冲市 2022 年度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30 户以上)通硬化路建设项目猴桥镇金
家村委会(小坡脚至甸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腾冲市 2022 年度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30 户以上)通硬化路建设项目猴桥镇金家
村委会(小坡脚至甸金))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级(含三级)以上等级证明(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 245 家企业涉嫌非法取得公路总
承包二级资质有关问题的函”中涉嫌的 245 家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投标(已分类处理的除外)。
(2)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持有 B 证,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同时具有工程师(含
工程师)以上职称,项目经理无在建或代建工程(由供应商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如项目
经理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供应商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
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地点: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 20 号五楼)。2.
方式:请各潜在供应商在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经
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3)资质证书
复印件,(4)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书复印件,(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
证书复印件等资料递交至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如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注:以上资料须清晰可辨,复印件须
加盖公章,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售价:¥400.00 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5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玉湾大酒店附楼四楼会议室(云南省腾冲市腾越街道文星社区拐角楼小区
271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5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玉湾大酒店附楼四楼会议室(云南省腾冲市腾越街道文星社区拐角楼小区
271 号)。
七、其他
项目概况
腾冲市 2022 年度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30 户以上)通硬化路建设项目猴桥镇金家村委会(小
坡脚至甸金)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 20
号五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11 月 05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GC2024-0026
2.项目名称:腾冲市 2022 年度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30 户以上)通硬化路建设项目猴桥镇
金家村委会(小坡脚至甸金)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380802.65 元
5.最高限价:380802.65 元
6.采购需求:新建道路 1 条,长 0.629 公里,路基宽度 4.5 米,路面宽度 3.5 米,铺筑混凝
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波形护栏及排水沟等,配套安装交通安全标志,具体
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0 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
照)或其他组织证件;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独立主体若依法不需办理营业
执照也可开展经营活动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注: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
件或说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须提
供书面声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
违 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供应商若被列入以上名单之一的,其磋商将被否决(响应
文件开启时间以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并交由磋商小组审核后存档保存,查询结
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
根据自身情况提供①或②任意一项材料:①2022 年至今任意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
件,成立不满 1 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非营利性单位或者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
月内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
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等能证明具
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 1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
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说明或相应文件证明
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或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2)供应
商不得是,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须提供
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在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
的货物)价格给予 3%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
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
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
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 号)。)
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
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级(含三级)以上等级证明(提
供相关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 245 家企业涉嫌非法取得公路总
承包二级资质有关问题的函”中涉嫌的 245 家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投标(已分类处理的除外)。
3.2 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持有 B 证,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同时具有工程师
(含工程师)以上职称,项目经理无在建或代建工程(由供应商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如
项目经理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供应商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
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01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下午 02:30
至 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 20 号五楼)。
3.方式:请各潜在供应商在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3)资质证
书复印件,(4)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书复印件,(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
师证书复印件等资料递交至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如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注:以上资料须清晰可辨,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售价:¥400.00 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5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玉湾大酒店附楼四楼会议室(云南省腾冲市腾越街道文星社区拐角楼小区 271 号)。
3.响应文件的份数:供应商须到达开标现场,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正本 1 份、副本 1 份、电子响应文件(光盘或 U 盘)1 份)。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4 年 11 月 05 日 14 点 30 分。
地点:玉湾大酒店附楼四楼会议室(云南省腾冲市腾越街道文星社区拐角楼小区 271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
1.1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3000.00 元
1.2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
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谈判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保山分行
账 号:2841 0078 8013 0000 0242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备注:JSGC2024-0026 项目谈判保证金
联系人:银女士
业务咨询电话:13388756444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
称或项目编号。
2.其他费用
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编制响应文件及递交响应文件所
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公告发布媒体
3.1 本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网上发布,竞争性
谈判公告如有变更,将通过上述媒介发布;其它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应。
3.2 供应商在参加谈判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谈判公告或
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媒介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腾冲市猴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猴桥镇下街社区街子社 123 号
联系方式:187880567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 20 号
联系方式:15887841044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邵工
电 话:1878805674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闫永康
电 话:1588784104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腾冲市猴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猴桥镇下街社区街子社 123 号
联 系 人:邵工
电 话:1878805674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 20 号五楼
联 系 人: 闫永康
电 话: 15887841044
电子邮件: 45563859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