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09新线高速公路西六环路-市界段工程财产一切险项目招标公告

国道109新线高速公路西六环路-市界段工程财产一切险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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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国道 109 新线高速公路(西六环路-市界段)工程财产一切险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Q2024ZTJX-027)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道 109 新线高速公路(西六环路-市界段)工程财产一切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政府投资、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铁京西(北京)
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道 109 新线高速公路项目全线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始于西六环路军庄立交,
终于市界,计划与河北张涿高速相接,全长 65.4km,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道 109 新线高速公路(西六环路-市界段)工程财产一切险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国道 109 新线高速公路(西六环路-市界段)工程财产一切险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
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在工程所在地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若
为保险公司则提供其营业执照,若为分支机构则提供其总公司营业执照及唯一授权书面证明
材料);
2.投标人总公司 2023 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 100%;
3.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承保过至少一项公路工程运营期财
产险类承保经验;
4.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
项目的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因投标人
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
严重违约造成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处于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期间或市场禁入
期间或禁止投标期间;
7.不得存在债务违约等风险,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
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4 日,每日 09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凭以下资料前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A303 室获取招标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若为分支机构则
提供其总公司营业执照及唯一授权书面证明材料);(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原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3)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本人近半年内任意连续 3 个月
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适用于授权代表)。(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
套。)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请同时携带打印版增值税开票信息),一律现金支
付,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体地
点以大厅引导牌为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体地
点以大厅引导牌为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国道 109 新线高速公路(西六环路-市界段)工程财产一切险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铁京西(北京)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北京逸群工程咨
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将对投标
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国道 109 新线高速公路(西六环路-市界段)工程财产一切险项目。
2.2 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
2.3 建设规模:
国道 109 新线高速公路项目全线位于北京市门头沟区,始于西六环路军庄立交,终于市界,
计划与河北张涿高速相接,全长 65.4km,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
2.4 招标范围:
(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国道 109 新线高速公路(西六环路-市界段)工程(保险财产地址范围内被保险人所有或负
责保管的一切财物),包括不限于各具体高速公路项目内路基及防护排水工程、路面、涵洞
和通道及桥台锥坡、交通安全设施、机电设施(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监控系统、供配电系
统、通风系统、照明系统、通信管道工程、消防系统)等属于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具体以
投保清单为准。
总保险金额为 14466348359.83 元,被保险人以合同/概算金额为投保依据,待财产转固后,
即使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金额有差额,保险人必须视同被保险人足额投保,享受足额赔付,
但被保险人需补缴相应保险费差额。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次日零时起顺延 3 年,保单每年出具。
3.投标人资质、能力和信誉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
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在工程所在地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若为保险
公司则提供其营业执照,若为分支机构则提供其总公司营业执照及唯一授权书面证明材料);
3.2 投标人总公司 2023 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 100%;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承保过至少一项公路工程运营期
财产险类承保经验;
3.4 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
标项目的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6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因投标
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
和严重违约造成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处于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期间或市场禁
入期间或禁止投标期间;
3.7 不得存在债务违约等风险,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
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4 日,每日 09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凭以下资料前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北京逸
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A303 室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若为分支机构则提供其总公司营业执照及唯一授权书面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
(3)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本人近半年内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适用
于授权代表)。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 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请同时携带打印版增值税开票信息),一律现金支付,
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经
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体地点以大厅引导牌为准)。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
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京西(北京)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北京市门头沟区西胡林东路(西胡林服务区办公区综合办公楼)
联 系 人:鲍工
电 话:150115494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
联 系 人: 赵工、杨工
电 话: 010-67805858-2320
电子邮件: yiqunzixun@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国道 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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