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前海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华融前海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华融前海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对惠州东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其中含明股实债方式持有的3,000万元股权),资产的所在地为广东省惠州市,截止2024年8月31日,债权总额为16,437.44万元。拟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序号 | 债务人 | 截止2024年8月31日债权金额(单位:万元) | 担保方式 | 备注 | ||||||
本金 | 利息及罚息/资金占用费 | 仲裁费 | 债权总额 | 抵押担保 | 股权让与担保 | 质押担保 | 保证担保 | |||
1 | 惠州市东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122.35 | 3,397.91 | 55.17 | 9,575.43 | 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45号小区(东信新天华府)共计83套物业,其中包括:(1)75套住宅,建筑面积9,358.86㎡;(2)6套商业,建筑面积832.27㎡;(3)地下室,建筑面积22,905.30㎡。 | 惠州市东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6.77%股权(出资额3,000万元); | 1、陈沿达持有惠州市东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7%股权(出资额95万元)提供质押担保; 2、陈友团持有惠州市东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0.16%股权(出资额5万元)提供质押担保; | 惠州市源东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大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沿达、陈友团、陈东京。 | 委贷债权 |
2 | 3,000.00 | 3,810.22 | 51.79 | 6,862.01 | 明股实债 | |||||
合计 | 9,122.35 | 7,208.13 | 106.96 | 16,437.44 |
上述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及代垫费用等计算截至日为2024年8月31日,主债务人和保证人(从债务人)应支付给华融前海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委贷利息及罚息、明股实债的资金占用费及代垫费用等按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为准,表格中数据仅供参考。
1.瑕疵披露:债权项下抵押物、质押物均存在被法院查封、冻结等情形;债权项下部分抵押物存在被私售及被占用等情形。
2.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有一定资金实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3.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意向投资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自2024年10月30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755-********。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叶先生0755-********。
华融前海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标签: 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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